为妇女擎起法律保护的蓝天

03.04.2017  01:32

25年前,第一部关于妇女权益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妇女权益保障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从此,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有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证,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有了专门的法律护航,妇女事业的未来发展呈现出更加美好的前景。

        妇女占人口的半数,是创造人类文明,推进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党和政府历来注重妇女的全面发展,重视用法律的手段保障妇女的发展机会和权利实现。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以妇女为主体,以全面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为主要内容的基本法。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又将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写入法律。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后,还催生了一系列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出台。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依据,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包括民法、婚姻法、刑法、劳动法以及有关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在内的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法律体系,为广大妇女构筑起一道安全的保护网。一年前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无疑使得这个法律体系更健全、更完善、更牢固。

        25年来,为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人大监督执法,政府认真执法,妇联组织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发挥组织优势,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各级政府发挥保障妇女权益的主体职能,促进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逐步形成多部门合作、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维权工作格局。正是在这部刚性法律的护佑和鼓舞下,广大妇女意气风发,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征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充分展现了中国妇女半边天的无穷力量。

        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的25年,是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25年,也是妇女事业阔步前进的25年。经过25年的不懈努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更加深入人心,我国妇女的健康权、受教育权,以及经济、政治和社会文化权利得到更有效的保障,妇女事业所取得的成就令世界为之惊叹,妇女权益保障法成为我国妇女运动健康发展的重要见证。

        实践充分证明,法律是维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地位、促进男女平等的重要武器。男女享有平等的权利,关系到妇女和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切实保障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是调动广大妇女参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极性的根本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客观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妇女问题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妇女群众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歧视妇女的现象不容忽视,实现妇女的全面发展依然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继续推进男女平等的制度建设,进一步保障妇女各项合法权益,努力使妇女享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美好的生活环境,让广大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引领妇女在共筑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展现多彩人生。

        妇女维权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全社会都高度重视、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有利于妇女发展和权益保障的社会环境,才能使法律赋予妇女的各项权利真正落到实处。我们要以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25周年为契机,总结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实践经验,不断增强做好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更有利于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的社会环境。要继续加大执法力度,重点解决当前妇女权益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继续加强法律监督,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行为,将法律确定下来的男女平等真正变成事实上的平等,奋力推动中国妇女事业不断向前迈进。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用“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劲头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以妇女工作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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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