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省院涉案款物专项检查为契机 助推连云港检察机关涉案款物工作规范化

25.05.2015  16:05

      近日,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范围内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检查,连云港市检察机关以此为契机,结合当前全市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切实增强主动性和能动性,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排查涉案款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项举措助推全市检察机关涉案款物管理规范化。

 

    一 是调整人员结构。 根据目前案管人员现状,要求全市案管部门涉案款物管理增设一名工作人员,组成“AB”岗对涉案款物工作进行周巡查、月汇总,保证涉案款物管理的连续性和及时性。目前市院案管处已调整一名具有财会背景的副处长负责涉案款物管理工作,“AB”岗同时已到位。 


    二是增强硬件配置。 为了更好地迎接省院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提高全市涉案物品保管规范化水平,要求全市两级院对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自查本单位涉案物品保管室存在的不足,及时增配相关设备设施,确保涉案物品保管场所符合“四防”要求。目前市院案管处增配的温度计、湿度计、工作服、手套、鞋套、除湿仪、防磁柜、保险柜等设施设备已全部到位,大大提高了涉案物品保管规范化水平。 


    三是完善软件管理。 结合四月下旬,市检察院开展的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涉案款物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全市检察机关涉案款物卷宗相关规定》,根据“一案一卷”的要求,对自侦案件和普通刑事案件涉案款物卷宗装订内容、顺序等进行了统一。同时,根据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连云港市检察院涉案款物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