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花朵”开得更鲜艳

16.05.2016  05:25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未检工作综述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被侵害案件中,发现未成年被害人特别是12周岁以下的儿童,普遍存在安全意识不强,辨别能力差、防范能力弱的现象。为加强对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从2013年起开展了“七彩阳光自护行”活动,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儿童、幼儿“最高限度保护”,对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最低限度容忍”,从司法保护和人文关怀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安全防范能力教育。 

  2013年6月,该院“七彩阳光未成年人自护工作室”结合多年实际,专门制定实施了《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办案规定》,对未成年被害人案件实行“专人办理、专门流程办理、专门办案区询问”,明确了为未成年被害人申请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刑事和解等操作规范,细化创新了听取被害人意见、询问被害人、被害人出庭等规定,全面规范未成年被害人案件的办理流程。 

  为使侵害行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创伤降至最低,一方面,该院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制定了《对经济困难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办法》、《未成年被害人心理辅导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对生活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实行“优先、快速”的原则,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和法定代理人优先、及时拿到救助款,近三年来已向未成年法定代理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人次3万余元。另一方面,由该院三名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干警建立了“七彩阳光心理辅导工作室”,通过面对面谈话、一对一心理疏导、网络联系等形式,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帮助,帮助其尽早摆脱心理阴影。 

  “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在做好司法保护的基础上,该院“七彩阳光未成年人自护工作室”还注意加强与园区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借助社会力量,促进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社会化、一体化体系建设,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的无缝衔接。 

  建立了苏州市首家未成年人自护教育基地。2013年,该院联合唯亭镇在新镇社区设立了苏州市首家“未成年人自护教育基地”;2015年,在园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专门设立了青少年自护教育多媒体电子墙,向公众和社会开放。通过检察官节假日定期到基地开展“自护课堂”、“不法侵害情境游戏”等活动,宣传未成年人维权知识重点是自护知识。 

  创新了贴近实际、贴近儿童的自护教育形式。为了使自护教育贴近实际、贴近儿童,该院“七彩阳光未成年人自护工作室”于2013年,分别制作了少年版和儿童版的《自护安全手册》;2014年,挑选具有丰富未成年人案件办案经验的干警成立“大林小君自护教育巡讲团”,专门设计了“大林小君”检察官讲师的动漫Logo形象,赴辖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校园巡回自护讲座”20余次;2015年,自编自制了两部儿童自护动漫短片《星星自护童谣》、《人生不是游戏》,并荣获苏州市“新媒体普法”优秀创意案例奖。于此同时,还将发生在未成年人身边的真实案例改编成法制情景剧《现在开庭》,指导少年儿童自编自演,每年寒、暑期在社区和乡镇进行巡演,使宣讲教育更具针对性。 

  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开展“七彩关爱行”专项保护行动。针对园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较多、家长疏于管护、易受侵害等特点,与教育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了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七彩关爱行”行动。内容包括“七彩树”开展教师法律培训、“七彩竞技堂”开展法制情景剧表演、自救演练等竞技比赛等。 

  针对校外安全开展“七彩阳光邻里守望”活动。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学校延伸到社区,在辖区选择5家社区,设立“七彩阳光邻里守望”社区未成年人维权站,聘请社区工作志愿者担任守望员和联络员,密切关注和及时沟通反映社区未成年人的安全问题。检察官定期到社区开展维权活动,为未成年人家长答疑解惑,增强社区及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安全保护意识。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七彩阳光自护行”在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特别是儿童的健康安全成长方面做了扎实的工作,受到了学校师生和家长真诚的欢迎。“七彩阳光自护行”被评选为苏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奖、创新品牌提名奖,被江苏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十佳创新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