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也是为了挽救 秦淮检察办案重效果获好评

06.05.2015  17:23

  “我放火是为了好玩,喜欢看好多人救火。”第一次见到晓涛(化名),他的话让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很吃惊。看着这个17岁的小伙子,如果不是残疾证上写着“智力障碍(四级)”,谁也想不到他是个轻度智障少年。

  去年9月,晓涛偷了外婆的钱不敢回家,晚上在外闲逛。凌晨时,他经过一个垃圾站,便拿出打火机点燃地上的纸盒。一会儿,晓涛看到一辆盖着防雨布的汽车,就又去点燃防雨布,导致汽车开始着火。最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602元。

  办案检察官了解到,晓涛在一年级时被发现患有多动症,勉强上到五年级,之后一直在家。案发后,家人赔偿了垃圾站5000元,并将那辆汽车买了下来。

  通过与晓涛父母进行交谈,检察官发现他们觉得晓涛比一般孩子脆弱,所以对他很溺爱。

  不满18周岁,又是轻度智障少年,怎么处理才合适?该院谨慎审查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的意见,召开了心理咨询师、社区工作人员等参加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认为晓涛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父母对他缺乏正确的引导,需要由社会承担监管职责。

  综合考虑各方因素,该院最终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晓涛的父母也对此没有异议。羁押期间,承办干警联系了心理咨询师对晓涛进行心理辅导。晓涛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要开始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