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面推出为临时性困难居民提供应急救助

23.06.2016  21:04

      今天上午,江苏省政府新闻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救急难”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出台和在全省推开“救急难”工作的相关情况。

      所谓“救急难”工作,就是建立主动发现、快速响应、及时救助机制,综合运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慈善救助等救助政策,为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居民家庭和个人提供应急性、过渡性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据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介绍,2014年开始,我省先后在5个设区市和10个县(市、区)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经过两年来不断探索实践,我省“救急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全面推开时机已经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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