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不断提升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实施质量

09.02.2017  23:41

  2016年,丹阳市紧紧围绕省秸秆机械化还田项目实施的目标和要求,坚持在“四个强化”、“四个能力”上下功夫,在去年夏秋两季天气条件、作业条件极为不利的情况下,不但全面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目标任务,而且社会满意度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全年共完成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88.06万亩,完成省项目目标任务的146%。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目标管理,提升行政推动力

  在过去的一年中,丹阳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和机械化还田工作,坚持把强有力的行政推动作为做好做实秸秆综合利用和机械化还田的主要举措,采取目标管理的方式,与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市委、市政府在夏秋两季分别召开了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会议,对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把秸秆还田和收集利用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区、街道)。市政府共组织召开了2次秸秆综合利用和机械化还田现场推进会,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市农委相关负责人采取暗访的形式深入一线现场督查推进。市农委召开了4次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推进会,明确了各镇(区、街道)在项目申报、实施、考核等阶段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强化了组织领导、工作措施、资金投入、作业机具、作业面积、作业对象“六个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政策保障力

  为强化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责任落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丹政发[2016]36号),明确各镇(区、街道)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镇(区、街道)相应成立工作班子,按村组划片分区,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市财政在预算内安排1000万资金专项用于秸秆综合利用。在具体扶持政策上,确保做到三个“继续”。一是继续实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贴全覆盖;二是继续对2.6米以上水田埋茬机、复式作业播种机、大型秸秆还田机械装备进行奖励;三是继续对秸秆收集利用“建、收、用”三大关键环节实行补贴,对秸秆收集给予每吨50元的收集补贴,对新建秸秆收储点给予30-40万元的建设补贴,对消化本地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给予每吨30元的秸秆利用补贴。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扶持,全市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的政策保障力明显增强。

   三、强化作业质量,提升技术支撑力

  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操作,确保作业质量,是该市为确保秸秆机械化还田得到更多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所做的一项重点工作。上半年,市政府特别将秸秆留茬高度、切碎长度、抛撒均匀度、耕作深度、秸秆覆盖率等还田作业的具体技术要求写进《关于推进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使各级组织和群众充分了解秸秆还田技术应该如何应用、还田机具应该如何操作、还田质量应该如何把控等一系列还田技术要点。在技术宣传上,该市通过丹阳日报、电视台、电台、网络、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印制2100多份还田技术明白纸和省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宣传单,分发到各镇(区、街道)村组、农机专业合作社,使全社会对秸秆还田技术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认识。在技术指导上,市农委制定了《丹阳市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指导意见》,组织市镇两级农机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因户制宜地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技术指导,全年技术指导达1260人次,为提升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在技术推广上,针对去年秋季不利天气条件,我市采取了奖励复式播种机具、完善集成小麦机播技术路径、强化镇区小麦机播考核奖励等措施,共完成集成机播小麦面积40.3万亩,小麦机播率达82.5%,有力地促进了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小麦机播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强化整体绩效,提升社会影响力

  为确保秸秆机械化还田核查工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今年该市积极推行独立第三方核查机制。一是选定核查主体。年初由市政府委托两家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作为秸秆机械化还田第三方核查单位,第三方核查单位独立组织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核查工作,进一步提升核查的公信力。二是指定抽查主体。市政府指定由市农委和财政局负责制定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实施办法和有关考核细则,并对第三方核查结果进行抽查,确保了考核的严肃性和纪律性。三是落实审核主体。在第三方和主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形成核查报告,报请市政府会议审核,并且网上进行村、镇、市三级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确保核查结果的公平公正。通过严密的考核程序,我市全年实际完成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为88.06万亩,兑付补贴资金880.6万元,实现了资金兑付零差错,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影响力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