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判决首例盗窃国有馆藏文物案

02.04.2015  13:36

  日前,由丹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盗窃丹阳市天地石刻园国有馆藏文物案,丹阳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十三年至三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是2013年4月两高颁布《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镇江地区首例盗窃国有馆藏文物案。

  经查明: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间,被告人杨某带领或指使祁某等4人,时分时合,三次至丹阳市天地石刻园,盗窃国有馆藏文物16件,其中三级文物6件,一般文物10件。并造成其中4件三级文物、2件一般文物流失无法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