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三结合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

23.10.2014  19:17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及时学习掌握和运用新《安全生产法》,丹阳市立足实际,完善措施,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一是结合主流媒介宣传。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络、法治文化宣传橱窗等主流媒介作用,通过安全生产专题专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基本理念和“十大亮点”,大力提升公众知晓度;组织专门力量编印新法宣传手册和宣传资料,编辑安全生产法宣传短信,发送至全市各企业,引导学法懂法、守法经营。二是结合教育培训宣传。订购新《安全生产法(单行本)》以及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手册,结合危化品、冶金工贸、烟花爆竹等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中的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各项规定。三是结合执法检查宣传。以当前正在开展的“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为契机,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常态督查过程中,现场进行宣传讲解,加强基层一线及企业管理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的认识高度和重视程度,加快新《安全生产法》普及到企业生产一线,为新法实施打好基础,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丹阳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