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啄木鸟”作用 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保障人民监督员刚性履职

14.10.2022  10:10

  记者了解到,自2019年8月《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实施以来,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各类检察办案活动32人次,收集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50余条,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走深走实。

  检察机关强化理论学习,利用检委会、案管小课堂、闭卷测试等形式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该规定,做到规定内容全知晓,检察干警全覆盖,将自觉接受监督的司法责任和理念根植于检察办案的全过程。除属于应当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的5类司法办案活动外,对可以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办案活动作出严格要求,积极将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向出庭公诉、巡回检察、检察建议制发、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工作情况通报等拓展,确保规定动作全到位,自选动作不走样。截至目前,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以上活动3人次,努力实现检察权运行监督全覆盖。

  为了破解“谁来监督监督者”难题,“啄木鸟”作用更加突出。丹徒区人民检察院探索设立人民监督员提前阅卷制度,对于拟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办案活动,提前邀请人民监督员查阅相关卷宗,通过“审、听、问、议、释”等方式增强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参与性、亲历性。大力拓宽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途径,在办理职务犯罪、集团犯罪等案件中,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庭审评议;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对民营企业家不起诉决定的宣告送达;对于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引发的人身伤害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矛盾化解工作。以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邀请具有党政机关人员、民营企业家、律师等不同职业背景的人民监督员参与三阶段征求意见座谈会,汇集检察工作意见建议50余条,助力该院教育整顿工作提质增效。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开放式检委会,破除司法神秘感,延伸监督触角。2022年6月8日,该院召开首次开放式检委会,通报安全生产领域案件办理情况,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并发表意见。

  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进一步彰显检察“温度”。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要求职能部门每季度分析汇总监督意见,对涉及案件或办案活动的监督意见进行部门交叉互查或启动内部类案评查。加强释法说理力度,以务实态度对待每一条监督意见,在确保司法独立、公正的同时,做好未采纳监督意见的解释说明工作,对人民监督员有异议的办案活动,将书面说理设置为必经程序,必要时需要当面向人民监督员进行解释说明,力争求同存异,达成共识。发挥考核正负面评价作用,年终集中进行人民监督员满意度调查,将工作满意度纳入部门考核正向指标,将应当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而未进入监督程序即作出处理决定的情形纳入负向考核指标,双向考核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