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把牢民族团结“主基调” 唱响民族和谐曲

17.03.2017  17:41

  近年来,丰县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始终坚持“民族工作无小事”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有效维护了民族团结和共同繁荣进步的良好局面。

  一是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坚持把民族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完善民族工作运行机制。专门成立了县民族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制,坚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民族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将民宗局列入县政府职能部门,选配得力干部,落实工作经费,为民宗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培训班、专题讲座等活动,采取“三走进”(走进村组、走进学校、走进企业)、“三贴近”(贴近市民、贴近基层、贴近服务)的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党的民族工作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不断增强“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众基础。

  三是多措并举维护民族团结。通过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和化解民族领域的矛盾和纠纷等做法,彻底消除影响民族团结的隐患,切实把各类突发事件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保持了民族领域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