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被列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

05.05.2015  13:44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就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作出部署,吴中区法院被列为50家试点法院之一,是苏州市唯一一家试点法院。

  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在10省(区、市)的50个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对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及程序,参审范围及职权,退出和惩戒机制,履职和保障制度等进行改革。

  近年来,吴中法院凸显人民陪审工作的人民性、能动性、规范性和保障性,通过专业二级分库建设、健全个案民意沟通机制、组建“爱心妈妈团”等途径拓宽民意与法律沟通交融的工作渠道,不断提升陪审实效。2014年陪审员人数达到120人,参与案件审理2311件3799次,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连续4年为100%。

 

      作者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