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江苏省分行助力司法网拍工作成效显著

22.04.2015  15:33

  4月16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中行江苏省分行联合召开推进司法网拍贷款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双方2014年7月签订总对总《司法网上拍卖房产个人贷款协作协议》之后的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自协议签订以后,中行江苏省分行作为唯一一家与江苏省法院系统全面合作开办拍卖房产个人贷款业务的银行,深入探索、锐意创新,于2014年9月推出拍卖房贷款业务——“E拍贷”,为网络司法拍卖助力。截至2015年3月末,该行共发起“E拍贷”业务154笔,发起金额达1.14亿元,实现放款59笔,放款金额达4197万元,为资金有限、无法一次性付清成交款的竞买人提供了资金支持,有效解决了房产拍卖过程中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提高了网上司法拍卖的成交率,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多方共赢。

  淘宝竞拍买房产,中国银行可贷款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法院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时,依法对被执行人的一套房产进行淘宝网司法拍卖。由于该房产起拍价较高,所以一直无人问津。市民李先生想参与竞买,但有心无力,没那么多钱,便找到中行江苏省分行咨询能否贷款。该行工作人员随即与玄武法院核实情况,依照双方签订的《司法网上拍卖房产个人贷款协作协议》,法院迅速协助李先生向银行提供相关贷款材料。经审核,该行表示愿意通过“E拍贷”业务提供房产贷款支持,李先生如愿竞买成功。

  而据该行相关人员介绍,“对于客户来说,李先生有了贷款,可以买下称心如意的房子;对于银行来说,我们贷款给李先生,有他竞买下的房产做抵押,没有任何风险,而且还拓宽了个贷发放的渠道,扩大了个人客户群基础,带动了信用卡、个人结算业务等的发展;对于法院来说,有利于提高经济案件结案率;对于被执行人来说,房产拍出高价,不至于因房产贱卖而使合法权益受损,就以李先生这套房子为例,比拍卖底价多卖了36万元。实在是一举多得!

  “E拍贷”是由中行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用于购买法院拍卖房产的商业性人民币贷款,目前支持住房和商铺两种,拍卖房产即可以是抵押给中行的房产,也可以是抵押给他行的房产。其中,拍卖房为住宅的,最高可贷房价的70%,商铺最高可贷50%。住宅贷款期限最高可为30年,商铺贷款期限最长10年。这意味着,市民参与竞拍淘宝网司法拍卖的房产,最低只需支付30%的首付,参拍前就可申请江苏的法院(除苏州地区)拍卖房产的贷款,中行可预先审核,增加了市民参与竞拍的底气。

  中行创新解难题,银法合作促共赢

  2013年12月,江苏省司法网拍工作全面启动,一年多的发展表明,司法网拍中约80%的拍卖标的为房地产。然而,由于房地产类拍卖标的通常价值较高,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司法网拍又要求竞拍人一次性付清成交款,致使很多购房者望而却步,所以拍卖房产往往很少有普通市民参与,因而极易出现流拍现象,也不利于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置。

  2014年,为解决不良贷款抵押物在拍卖中遇到的这一实际问题,中行江苏省分行与省高院迅速对接、充分沟通,多次协商、反复斟酌,建立了专门针对网上司法拍卖的按揭融资服务平台,为资金有限、无法一次性付清成交款的竞买人提供贷款服务。当年7月,该行与省高院签定了《司法网上拍卖房产个人贷款协作协议》,并于中行系统内首创开发了拍卖房贷款——“E拍贷”产品,也成为了目前与江苏省法院系统全面合作开办该项业务的唯一一家合作银行。

  根据协议约定,江苏省各级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拍卖房产时,对于中行可以提供贷款的房产,在拍卖页面上特别标注“可贷款”,并注明提供服务的中行咨询电话和地址。这样,有贷款需要的客户可在竞拍前到当地中行进行贷款申请。银行经过审核后,就可以先向竞拍人提供贷款意向书,竞拍成功后,即可马上办理贷款手续。

  随着江苏省司法网上拍卖房产规模的日益扩大,目前约有上万套房产标的物正在淘宝网上进行司法拍卖,庞大的体量无疑给立志于承担社会责任、实现多方共赢、争做当地最好银行的江苏中行提出了迫在眉睫的要求。

  该行迅速作为、上下齐心,于2014年9月制定下发了E拍贷产品管理办法,并在全辖迅速组织开展了相关培训,要求省辖各市分行指定支行与当地开立了淘宝司法拍卖网店的法院开展对接工作。经过与法院各层级的积极沟通,目前全辖对接的法院达100家。同时,该行还开展了百日竞赛活动,将优秀案例挂网,并在报纸杂志、电视新闻及行内的自有渠道加强业务宣传,在省分行高度重视、不遗余力地推动下,星星之火瞬间燎原,辖内各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在微信朋友圈、淘宝网等网络发布业务信息,制作宣传折页在法院摆放,向当地知名二手房中介宣传,对行内存量客户进行推荐等,有效扩大了E拍贷业务的认知度。在业务叙做时,相关条线加强沟通,形成了省市支行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微信群,保证客户需求及时反馈,内部协调工作也迅速得以解决,促进了E拍贷业务的又好又快发展。凭借长期积累的丰富二手房业务服务经验,该行逐步形成了适应于当地特色的E拍贷业务发展模式,并取得显著成效。

  业务遇阻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随着该行E拍贷业务在全省大部分地区的落地开花,中行江苏省分行在与广大客户携手同心、深化合作中也逐渐赢得了口碑、赢得了信任,前来咨询和办理该项业务的人数呈现迅速增长的趋势,进而也逐渐暴露出贷款发放、产权过户和抵押权办理环节上所存在的衔接困难。

  根据《司法网上拍卖房产个人贷款协作协议》的约定,对于中行审批通过的贷款,法院配合中行与客户凭拍卖成交确认书、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共同赴拍卖房产所在地的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拍卖房产解押、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他项权证办妥后,银行将贷款款项划至法院专户。然而,对于这一流程,法院由于对资金是否可以到位存在顾虑,在未收到全款前,担心在权证办理的过程中房产再度遭遇冻结等情况,因而在贷款未发放前不同意出具确权裁定书。银行则担心拍卖房屋过户后,尚未来得及办理抵押登记,被买受人的其他债权人抢先抵押。而且目前各地落实他项权证手续的时间过长,平均周期约需要一个月左右,更加增加了贷款发放过程中的风险。相互制约的规定使得业务流程并不通畅,导致部分已审批通过的贷款无法按时发放,也影响了法院案件的办结效率。

  为解决这一操作难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于2015年3月共同推出了司法拍卖房产预告登记制度,创造性地解决了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据新闻发布会介绍,买受人通过“E拍贷”业务支付成交款时,可以以拍卖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并通过房屋预告登记防范风险。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人民法院公函和其他相关材料向各市房屋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拍卖房产的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并同时由买受人和贷款银行凭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证明书、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和其他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具有排除其他在先抵押登记的法律效力。拍卖款全额付清后,买受人凭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向房屋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拍卖房产的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及抵押权预告登记。登记完毕后,由买受人和贷款银行凭预告登记证明、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和其他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

  这种方式既能够通过预告登记,有效保障银行抵押权利不落空,又能使法院规避权证办理过程中房产再度遭遇冻结的风险,在收到拍卖房产全款后完成执行裁定,有效地提高了结案效率,切实解决了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司法网拍贷款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重要基础。

  中行江苏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相关各方的大力支持下,同心协力、开拓进取,以“E拍贷”业务为盘活不良资产及拓展业务来源的有效抓手,力争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推动社会和谐共赢的同时提升发展能力、创造更多价值!据介绍,这种为竞买人提供贷款的“法银”模式,今后将有望扩展到其它拍卖品领域。

编辑:枫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