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学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 一经发现一律停职调查处理

22.11.2018  20:24

      记者21日获悉,为切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

        11月26日前,各地确保将通知传达到每一位中小学校长和党支部书记,各校及时组织教师认真学习。11月30日前,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教师(含编外聘用教师、借出教师)均要签署省教育厅统一制定的《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一份教师本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备查。同时,学校通过“告家长书”等形式告知家长,以取得理解支持。

        教师签署承诺书后应自查自纠,杜绝一切有偿补课活动。12月1日起,对仍明知故犯、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违法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待调查处理;对情况查实的,鉴于其不讲师德诚信,应依据教育部相关通知规定从严从重处理,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甚至辞退(聘)开除,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今后,教师调动评先、晋职晋级都要提供没有从事有偿补课的证明。各地各校要畅通投诉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信箱,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对治理有偿补课不力、不上报违规处理结果的,要对中小学校长、书记和相关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问责;同时,在对学校和地区各类考评中一票否决。(王拓)

 


来源: 新华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