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力促铁路等央企剥离“三供一业”

06.09.2016  19:20

  财政部近日出台《铁路、烟草、邮政以及其他中央部门管理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中央财政对中央部门管理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补助50%,对原政策性破产中央部门管理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补助100%,以推动中央部门管理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意见明确,中央财政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补助资金,用于支持中央部门管理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三供一业”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基本实现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中央部门管理企业不再承担相关费用的目标。分离移交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等。“三供一业”维修改造标准和改造费用标准不得高于所在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

  办法所称中央部门管理企业是指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以及除国资委监管企业外其他中央部门所属(监管)企业,具体范围包括原政策性破产企业。“三供一业”是指分离移交前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实际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项目。

  办法明确,补助范围是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在2016年1月1日以后实施分离移交的“三供一业”。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实施分离移交的“三供一业”参照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