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遏制骗税:出口信息分析还需加把力

24.06.2015  19:01

  点评人:江苏省常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 夏国平

  目前,违法分子出口骗税的违法手段主要有买单骗税、同一商品反复出口、低值高报、无货出口等。在我国南方个别地区,一些违法分子出口退税违法活动实施“流水作业”,各环节分工明确,配单配货、报关、收汇、伪造出口合同、收汇,直至虚开发票等环节均有人负责,危害巨大。

  本案中,违法分子就采用了买单骗税的方法,买卖出口信息、伪造合同、虚假报关,最终骗取国家退税款。本案查处过程中,办案人员抓住“海运提单”这个关键点,成功运用“逆查法”,追踪到了真实的货物流,揭开了骗税黑幕,从而使犯罪分子受到了应有制裁。

  本案的违法特点、查处过程提示税务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其一,税务机关、海关、外管等部门应加强协调沟通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单证快速查询平台,实现数据资源定期交换和共享,报关单、海运提单等单证数据实时上传查询,以此强化出口退税管理,防患于未然。

  其二,推行失信“黑名单”制度,对涉及非法骗税的报关行、货代公司及个人,加大惩处力度,除公开曝光外,还可考虑取消其行业经营资格,以此净化行业环境。

  其三,税务机关应通过设置疑点预警指标,建立骗税风险模型等方式,加强出口退税企业数据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变事后发现为即时预警,强化事前管理,从而遏制出口骗税违法行为。

  2015年6月24日《中国税务报》B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