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技术、资本:中国电影业在争论中迈向“互联网+”

17.06.2015  20:16

  新华网杭州6月17日电(记者张遥)在拥有6亿多网民的中国,电影业如同近几年的零售、金融、传媒业一样,正在因为互联网的进入发生变革。这成为正在举行的第18届上海国际电影节的一个焦点议题。

  与互联网进入的其他领域类似,电影业对网络技术及其身后的资本抱有多重心态——一方面,电影业看到了技术与资本进入带来的变革机遇,同时也担忧对互联网技术、大数据的过分推崇盖过了电影本身的艺术内涵,或是资本逐利会否令电影沦为仅是盈利的商品。

  “去年电影节之后的这一年当中,以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为首的这几家互联网巨头开始电影产业整合性的布局,如今生态系统已经建立,这是革命性的。”博纳影业集团总裁于冬说。

  网上售票与在线选座是互联网企业早期触及电影业的落点。跻身全球第二大电影市场的中国,2014年电影票房达到296.39亿元人民币。易观国际发布的报告称,在线票务在其中贡献了约40%。

  变革并不止于在线售票选座。去年以来,阿里巴巴以62亿港元投资成为文化中国的第一大股东,随后将其更名为阿里影业,并将阿里旗下的淘宝电影、娱乐宝等业务整合运营。今年3月,阿里巴巴出资24亿元人民币入股光线传媒成为第二大股东,双方宣布将在电影投资、互联网新媒体渠道发行等多个领域进行合作。与此同时,腾讯、百度也频频出手,从票务、制作、投资方面布局影视业。

  业界人士认为,从众筹融资开始,到观众流量的导入,再到在线销售,除了内容创作之外,互联网在电影领域完成了一个闭环。

  互联网巨头的快速进入一度引发了“颠覆”“统领”的担忧。去年的上海电影节,于冬预测电影公司“未来都将为BAT打工”引发热议。另一种担忧在于,“粉丝经济”盛行的趋势,是否会拉大中国电影工业水平与好莱坞的差距。

  已经联手互联网寻求变革的光线传媒有自己的看法。光线传媒创始人王长田说:“与阿里巴巴合作,光线给自己的定位是内容生产商,阿里巴巴负责把内容变成更广泛的传播、更大的产业规模。我没感觉在为马云打工。

  “要把产业做大,最核心的还是电影本身。我们其实都是在为中国的电影观众打工。”王长田说。

  内容为王是电影界和互联网界广受认同的判断。阿里巴巴集团数字娱乐事业群总裁刘春宁说,再怎么“互联网+”,好作品、好内容永远是王道,互联网只是提高效率、拓宽了与观众互动的渠道。

  “内容属性是电影的黄金属性。”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局长张宏森说,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互联网作为新的力量进入电影业,首先希望互联网对120年来电影在观众心中形成的目光之网、心灵之网保持足够的敬畏和尊重。

  一些影视投资公司、网络公司已经在尝试。电影《老男孩》的制片人、金融投资业出身的柯利明说,“互联网+”给像他这样热爱电影的、原本不是这个行业的人带来了机会。

  在游族影业董事长林奇看来,互联网对电影产业变革带来的帮助,更多是互联网思维对产品的敬畏和对用户体验、用户需求尊重,这是互联网平等、开放、包容的思维之下存在的商业逻辑。

  业界人士提出,电影的在线模式未来将主要是付费播放,除了传统的院线票房,更大的蛋糕在于家庭院线和基于互联网的新院线。

  “中国电影在改革中碰到了互联网进入,电影产业自身的脆弱,加上强大资本、强大外来影片冲击,都可能让产业转向。希望’互联网+’除了资本之外,能注入生态系统,推动电影产业发展。”于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