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报》以钱“换”房 省时安心

21.05.2015  17:38
 

5月9日上午,家住江苏省徐州市的77岁的“老棚户”刘佑荫正在与邻居分享着自己的选房经验。上个月,他刚刚用自己62平方米的老旧房换来了近45万元征收款,在该市水榭春天购入了一套105平方米的三居室。“终于可以摆脱以前的‘蜗居’生活了。”刘佑荫兴奋地说。

今年,江苏省积极引导各市县多渠道筹集棚改安置住房,目前像刘佑荫这样“拿钱走人”的征迁户越来越多,千千万万的棚户区居民的安居梦想正在加速照进现实。

优化政策打出货币安置“组合拳

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棚户区改造经验交流会提出,要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组织居民自主购买,或由政府购买安置住房进行安置。对此,江苏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为解决拆迁逾期安置矛盾、加快引导货币补偿安置,镇江市将货币补偿比例由10%提高到15%。据镇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荆天翔介绍,2013年 2014年,该市被征收群众选择货币补偿的比例已达到75%。

早在2008年年底就积极推行货币化安置的徐州市明确提出,“选择货币安置且自行购买商品房的,在房屋征迁评估价的基础上增加10%的补助”。同时,采取向征收居民发放“购房补贴卡”或“购房优惠卡”的方式,让选择政府定点房源或市场房源的被征收居民,都可以切实享受到优惠补贴。“今年1 3月,在我省新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居民中,20.3%的居民选择了货币化安置。目前南通、宿迁等市正在研究制订货币化补偿操作办法,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在评估价的基础上上浮10% 20%作为奖励。”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曹云华表示,国开行已经明确贷款资金可以100%用于货币化补偿安置,对此江苏将继续引导全省各地把政策用足用好。

采购存量房变商品房为安置房

江苏省住房市场的区域性差异比较明显,部分城市商品住房存量较多。对此,江苏省积极引导各地政府批量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安置住房房源,通过开发企业让利销售,不仅可以解决棚户区拆迁居民的安置问题,还可以加速商品房市场“去库存化”。

南通市今年将购买2428套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并已同房屋开发企业达成整体购买意向或基本完成购买程序,预计今年年底前可以完成安置实施工作。徐州市目前已通过政府直购及意向购买的方式团购了该市御景湾、天瑞华府等约16万平方米的房源,并意向筹集到房源6100套、约60万平方米,消化吸收市场商品房,以充实政府定点安置房房源。

常州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刘文荣则表示,当前市场商品房销售难、闲置房源较多,加快将商品房转化为安置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目前,该市已经出台了《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暂停审批用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新建安置房项目,今后市政项目和片区改造项目原则上应利用周边区域商品房作为产权调换房源,鼓励安置对象通过购买周边现有商品房尽快落实安置,同时对选择市场房源进行安置的对象给予适当补助奖励。

政府统一搭建平台“安置房超市”任民选房

除了政府集中购买的方式,对于商品房闲置较多的市县,江苏还鼓励地方政府集中搭建平台,引导开发企业到平台统一登记房源,实施统一管理,组织棚户区居民自主购买进行安置。

今年年初,盐城市阜宁县政府在房产管理局专门设立了“安置房超市”,并引导商品房开发企业进入。政府在与商品房开发企业谈妥团购优惠价格后建立台账,棚户区(危旧房)居民可以自主在“安置房超市”选购商品房作为安置住房。

为使“安置房超市”顺利运作,该县鼓励棚改征收户选择货币化结算,并制订了相关激励措施。被征收户选择货币结算的,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部分每平方米补偿费可增加200元。到“安置房超市”购买商品房的拆迁户,所选房屋在一至四类地区范围内的,在所拆迁房屋合法面积评估价结合奖励的基础上可再奖励200 500元/平方米。同时,该县还对“安置房超市”中的房屋进行了区位划分,制订了区位基准指导价,为“安置房超市”政策的出台及实际运作奠定了基础。

“‘安置房超市’建立5个月以来,已有5000多套商品房进入了‘超市’货架。”阜宁县房产管理局局长陈必高介绍,“安置房超市”的建立,让被征收户像“买菜”一样买房子,加快了棚改征收安置进程,实现了征收安置工作“零过渡”,同时,盘活了商品房存量资产,有效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最为重要的是,“超市”中种类丰富的房源让被征迁户的各类需求基本都能得到满足,群众参与棚改的积极性得到空前提高,房屋征收难度大幅降低。

据了解,除阜宁外,目前,宿迁市也在抓紧制订相关文件,全面停止安置房建设,改由政府搭建平台让居民自主选购住房进行安置。

王璇

2015年5月18日《中国建设报》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