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举办贯彻落实《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培训班

22.04.2016  16:42

 

 

 

  4月21日至22日,全省贯彻落实《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培训班在南京举办。来自各市民宗局分管局长、民族处长、部分县(市)的民族工作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学习和交流,共同研究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省民委副主任成坚作开班动员,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人口管理支队的徐正权作专题讲课,省民委民族处负责人组织讨论并答疑。

  成坚指出,《办法》是国家部委就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颁布的第一个部门规章,既是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走上法治化轨道的重要标志,也是推进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相较过去,《办法》在程序上更加简化、透明、高效,对民族事务部门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间的职能分工更加明确,同时,对这项工作的监督、监管机制也更加严密。

  成坚要求,民族成份登记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开展民族工作,处理民族事务的重要依据,是使少数民族依法享有各项基本权利和各种合法权益的依据,大家一是要高度重视,二是要切实做好贯彻落实,三是要守住底线、红线,划清高压线。各级民族工作部门一定要对《办法》精神深刻领会,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政策宣传,让依法、依规地登记管理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