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法》带来利好 民间“土郎中”将合法当医师

29.12.2016  18:15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明年7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将给我省中医药发展带来哪些利好?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学者。

  江苏是中医药大省,也是吴门医派、孟河医派的发源地,历史上名医辈出。据不完全统计,有史料载录的江苏医家约4150人,居全国第一,光是明、清两代江苏籍的皇家御医就有30多位。目前,全省拥有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129家,占全省医院总数的8.2%;中医床位46874张,占总床位数的18%左右。

  “这次中医药立法,可谓是亮点多多。首先就是简化行业准入手续,一些掌握专业技能的民间医师具备了进入医师队伍的资格。”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胡晓翔说,过去个人要申办私人中医诊所,必须经过复杂的审批手续;没有正规学历的民间祖传“土郎中”,申办个人中医诊所的可能性几乎是“”。而根据刚通过的中医药法,医术确有专长的民间“郎中”,经过两名中医师推荐、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后,只要到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私人办的中医诊所,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公办中医院同等的权利。

  过去由于个人中医诊所的准入门槛较高,像丁氏痔科、洪氏眼科、随氏儿科、谢氏内科等大量民间中医瑰宝时刻面临着失传的危险,还有些像正骨手法、点穴疗法、药敷治疗痄腮、梅花针治疗带状疱疹、针灸治疗小儿顽固性腹泻等已经失传。

  《中医药法》另一个亮点是认可“师承模式”。胡晓翔解释说,中医不同于西医教育,其最大的特点是“师承”——师傅用“口传心授”带徒弟。中国历史上的历代名医,张仲景、孙思邈、李时珍等几乎没有一个是“太医院”培养出来的,师承教育更是贴合以口传心授、经验为上的中医知识积累的本质。立法前如果没有正规院校的学历,“师承”出来的“土郎中”是不被认可的,也是不能执业的。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全国政协委员王旭东认为,中医药立法意义重大。过去由于未立法,中医药的地位不高,不少中医院渐渐“西化”,导致人才流失,一些独门治病秘笈后继乏人。而中医药立法,则从法律层面明确中医药的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南京利用蜂毒治疗风湿性关节病的传人,目前只有月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陆九妹一人。“中医药立法,对我们来说非常利好,今后条件成熟的话,我可以自己办蜂毒诊所,还可以在全国建立加盟店,让更多的患者享受到这种自然、绿色疗法,造福更多患者。”她告诉记者。

  有专家还表示,中医药立法以后,如果再出现张悟本、胡秋林等骗子借中医药之名,欺骗消费者、损害百姓健康,将有法可依、由法律来裁;那些有损中医药名声的“游医”的生存空间就会受到打压,而真正的中医药专家,则要做好带徒弟、师承工作,这有助于中医发展,对规范中医药是个利好。从长远上来看,中医药立法可对中医药行业进一步规范、扶持,为健康中国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中医中药在预防保健、治疗慢性病方面,必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专家介绍,20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作压力大,生活节奏快,环境污染重,因此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亚健康群体,心脑血管、肿瘤等慢性疾病高发,慢性病消耗着我国80%以上的医疗资源,而中医药恰恰在预防、治疗慢性病方面有着西医无法比拟的优势。

  “健康中国战略为中医药保健事业的发展提供千载难逢的机遇,中医药的发展必将迎来新的春天。”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陈涤平认为,中医药立法后,对中医药人才的需求将会非常旺盛,特别是养生、保健类人才需求必将呈现“井喷”。南京中医药大学在考虑扩大招生规模,特别是正在向国家教育部申请开办“中医养生专业”本科教育,目前该申请已经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审批,正在等待教育部的批复。

编辑:盛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