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店长卷走万元租金 女子怀胎七月将无处安身

28.04.2015  12:31

  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给王女士的租用手续摄影孙建一

  交完租金入住租住的房屋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十多天前,已经交完租金的长春市民王女士被房主通知搬家,这是咋回事呢?

   丈夫投资失败

   夫妻俩只能租房度日

  27日,王女士说她丈夫是从事投资生意的,之前家里经济条件不错。但是去年她丈夫的投资失败了,两人不仅失去了所有的财产,还要租房子生活。

  去年年末,王女士怀孕了,夫妻俩找到了长春市协力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富奥店,准备租住一套好一点儿的房子。王女士说,2014年12月,她就到这家房地产中介租房子,当时这个店的王店长十分热情,很快就帮她联系了一套位于长春富奥花园D区7栋、月租金1700元的房子,于是王女士将7个月的月租和1500元押金给了王店长。但是住了一段时间后,王女士对这套租住的房子不满意,就向王店长提出了换房的要求。

   租房子近半年

   房东上门说没收到房租

  “那套房子冬天供暖不好,我就联系了王店长换房。他同意了,但让我再交6个月的房租给他。”王女士又给了王店长8700元。十多天前,让她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房东突然上门,说没有收到租金,让我尽快交钱。”王女士说,她赶紧给王店长打了电话,发现电话打不通,王女士和丈夫又一起去了长春市协力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富奥店,结果从店员口中得知,王店长已经消失一段时间了。

  王女士的房东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是2014年年末将房子委托给协力地产富奥店出租的,这个房子的房租是三个月一交,但是上个月他等了半个月也没有收到租金,才来房子处看看,就发现了这种情况。

   房租被中介店长卷走

   房子只能再住3个月

  “我还有不到三个月就分娩了,那时候给王店长的房租钱是我们全家所有积蓄,现在实在拿不出钱了。”王女士红着眼睛说,房东说最多能让她再住3个月。王女士说,她现在手里只有当时和王店长签的住宅房屋租赁合同,和一些房屋租用手续。

  房地产公司:王店长属于个人行为,建议报案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王女士拿着所有的证明材料,来到了长春市协力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总部。她了解到,租房业务需要统一交由公司盖公章,但是王女士所签的住宅房屋租赁合同并没有公章。对于此事,该公司李总经理表示,他们已经了解到了这个情况,王店长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我现在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可能三个月后我们一家三口就无家可归了。”王女士流着眼泪,摸着隆起的肚子说。

  针对这种情况,吉林实达律师事务所的马群英律师表示,王女士应收集证据及时报警,依法追究王店长的法律责任。对于公章问题,马律师表示,公章可以证明是公司行为,如果王女士的合同没有盖公司的公章,维权有一定难度。长春晚报记者康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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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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