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从12个领域着手全面加强土地管理

21.01.2015  11:00

  近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明确从12个重点领域着手,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此次明确的12个重点领域分别为:


  准确把握土地资源家底,理清土地利用思路,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坚决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各类规划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管制区域。


  实施建设用地“减量化”。推进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差别化管理,逐步实施区域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减量化”,建立新增建设用地安排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机制。


  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开发强度和城市发展边界四条红线,推进“空间优化、五量调节、综合整治”三大战略,努力实现新增建设用地逐年减少、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逐年提升、违法用地状态基本消除、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良好的四大目标。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要求,全面建立落实耕地保护的考核评价、经济激励和社会监督机制。各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确保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规范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在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的基础上,稳妥有序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严禁强迫农民“上楼”。


  维护群众涉土合法权益。落实《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按照“即征即保、刚性进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原则,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和保障工作。


  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牢固树立依法批地、用地、管地意识,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实现齐抓共管。


  依法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征地拆迁必须在政府统一组织下依法有序开展,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推进阳光拆迁,做到程序到位、补偿到位、公示到位。


  坚持土地出让阳光运作。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总结推广“净地出让、摇号主持、现场直播、全程跟踪”经验,完善土地出让决策机制,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有案可查、永久追溯。


  严格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预算,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虚列土地出让收支,不随意扩大支出范围。


  严肃违法用地问责制度。加大对重大典型违法违规用地案件的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力度,对问题突出的地区,采取警示约谈、执法重点管理等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