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公布首批29个集中审批事项

07.02.2016  16:47

  近日,海门市公布首批集中审批事项,共涉及发改委、环保局、住建局、安监局、人防办、建工局等6个部门(单位)29个事项,其中17项行政许可事项及8项其他事项交由行政审批局集中行使,另有2项行政许可、2项其他事项由相关单位委托行政审批局行使。集中后的事项原单位不再行使,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


  此次公布的首批集中事项目录,具体包括市权限内投资项目核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开发利用)审批等17项行政许可事项,市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8项其他事项,建设工程抗震设计审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工程的审批等4项委托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