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今年将打造1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 获2940万奖补
17.05.2015 15:51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中国江苏网5月17日讯 (通讯员 李恩锐 李勇) 日前,笔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扎实有效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2015年省继续扩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试点工作。今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作在总体政策不变(示范村庄条件不变,省财政资金奖补标准不变)基础上,继续向特色样板示范村庄适度倾斜。经省研究,同意我市海州区浦南镇太平村(太平新村)等10个村庄开展“面上示范村”建设。
据了解,这10个“面上示范村”分别是海州区浦南镇太平村(太平新村);连云区连岛街道连岛村(西连岛);赣榆区宋庄镇柳杭村、塔山镇太平村(前太平村);东海县青湖镇东丁旺村、驼峰乡前蔷薇村(前蔷薇);灌云县龙苴镇石门村、四队镇隆兴村(村前庄)、伊山镇川星村(周庄);灌南县新安镇硕项村(周圩、吴圩)。以上建设项目共获省财政奖补资金2940万元,涉及10个乡镇、10个村、实施农户3887户。比2014年增加2个乡镇、2个示范村。
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示范村庄应按照镇村布局规划发展村庄,村两委班子具有较强的组织实施能力,村庄具有田园风光或地形地貌特色、历史文化特色、建筑风貌特色、乡村产业特色中的一项或多项条件。对于新建农民集中居住点,应规模适度、布局形态具有乡村特点。以农村产业发展为基础,以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加快村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切入点,以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为保障,因地制宜建设人文特色型、自然生态型、现代社区型、整治改善型美丽乡村示范村。
编辑: 王高峰、王瑶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17.05.2015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