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个城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逐年提高

18.12.2015  07:25

  原标题:100个城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逐年提高

  近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组织编写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5》在北京发布,引发舆论关注。

  报告称,整体而言,被评估的100个城市,其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较去年、前年都有所提高,但地方政府的依法行政状况依然存在不少问题。报告认为,这些问题在2013年和2014年的评估中,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如果解决不好,将严重制约着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这一目标的实现”。

   38个城市得分在及格线以下

  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本次评估报告是根据2015年最新修订的评估指标体系,以网络检索、发送咨询函、实地调研及发放问卷等形式,对选定的100个地级以上市政府开展评估后,根据各种评估数据整理而成的,覆盖人口达7亿。

  评估指标体系一共设置了9项一级指标,分别为“机构职能”“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政府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问责”“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公众满意度调查”,总分为1000分。

  结果显示,深圳、广州、北京、厦门、上海的法治政府水平名列前五,而太原、大同、绥化、拉萨、喀什排名垫底。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表示,从报告结果看,仍有相当多的法治建设问题没有得到落实。

  “比如,地方层面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仍不高,平均得分率仅为61.73%,处于及格线边缘。还有38个城市——即超过三分之一的被评估城市,其法治水平处于不及格状态。

  此外,不同区域间的法治政府建设不平衡,已出现较为明显的区域分化现象。

  从排名看,前10名中,东部城市占据8个,中部和西部城市各1个。前20名中,东部城市占据15个,中部3个,西部2个。前50名中,东部城市占据29个,中部城市16个,西部城市5个。从平均得分看,东部城市的平均得分为644.16分,中部城市的平均得分为600.24分,西部城市的平均得分为574.84分。东、中、西部的差距在不断加大。

  此外,不同城市之间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差距在加大。报告显示,得分最高的是东部的深圳市,总分为782.88分。得分最低的是西部的喀什市,总分为402.94分。两者之间相差379.94分,该分差已接近喀什市的总分。

  从区域范围看,同一区域内不同城市之间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异。无论是东部、中部还是西部,得分最高的城市和得分最低的城市之间,都存在很大的分差。即使是在地理位置上邻近、属于同一省份的城市,两者之间,也会存在分值上的巨大差异。

  比如,福建省的厦门市总分为752.15分,而作为福建省省会的福州市得分却仅为545.11分,两者相差207.04分。

  “这种现象在中部和西部,尤其是西部表现得更加明显。”王敬波说。

   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但实施效果有限

  《报告》还指出,经过多年的立法发展,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但制度实施的实际效果仍然堪忧。

  比如,评估结果显示,以评测相关制度建立为内容的指标,得分率都相对较高,而以评测相关制度实施为内容的指标,得分率就相对较低。例如,“是否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得分率为64.75%,但“是否严格问责”的得分率仅为10.1%。

  此外,报告称,政府的制度建设与公众对制度落实的评价也存在很大距离。以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为例,关于该制度建设方面的平均得分率为81.3%,而在“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中,被问及“当地政府在重大决策时,比如城市改造、启动重大项目等,听取老百姓的意见和建议的情况怎样?”时,平均得分率仅为51.79%,与前者相差近20%。

  “这次调查发现,社会公众对我们当前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是不满意的。”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师王翔是“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部分的负责人,他说,政府在行政服务和解决暴力执法现象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赢得了一些公众的认可。但总体而言,社会公众对当前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评价仍比较低”。

  王翔说,调查中,公众对两类问题反映最为突出:一是针对重大行政决策,民众普遍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充分的参与,意见没有得到比较好的表达;二是认为行政不作为现象,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综合来看,在现阶段体现出来的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动力机制和压力机制均不足。”王敬波说。报告中也称,动力机制和压力机制的缺乏,使得中央政府制定的一些属于顶层设计的制度措施,无法在地方得到全面、有效地实施。

  比如,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要逐步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

  报告称,如今5年过去了,“三统一制度”落实情况不乐观。被评估城市中,相关指标平均得分仅为3.08分,有58个城市仍未推行该制度,得分为0。

  报告分析,出现这种情况的主因有两个:一是以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官员晋升考核主要指标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考核体系,还未真正建立,地方政府的领导缺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动力;二是以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官员问责重要内容的问责机制,也没有建立,一些官员以破坏法治为代价的做法没有得到真正的法律追究,甚至还得到“变相激励”,导致法治政府建设上外在压力不足。

   推进依法行政多项措施有待“全面落实

  评估报告表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称《纲要》)中的多项措施,仍未全面落实。

  2004年,国家颁布此《纲要》,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但报告称,如今,距离《纲要》颁布已有11年,评估所揭示出的地方层面法治政府建设现实与状况,距离《纲要》提出的目标仍然有不少差距。

  例如,《纲要》提出“法律制定机关要定期对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此次评估中,该指标的平均得分率仅为53.5%。其中,近四成(39个)城市的得分为0,即完全没有开展这项工作。

  “总的来说,从《纲要》提出至今已达十多年之久,《纲要》当中一些法定的、或者说并不是特别难就能做到的规定,事实上很多地方政府并没有落实到位。”王敬波说。

  “2020年要建成小康社会,法治政府必须同时建成,时间已经非常紧迫。”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说,法治政府是小康社会的组成部分,也是建成小康社会的保障。他认为,让政府看出自己在建设法治政府当中所作的努力、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积极意义。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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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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