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全流程创新打造20个司法行政项目

18.03.2016  16:23

2016年,泰州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业务项目化运作,创新规范立项、推进、成效、督查及保障五大流程,全流程打造了20个项目,其中重点项目12个、创新项目8个,实现了业务处室项目全覆盖,有效保障了司法行政创新质效的提升。20个项目既包括了贯彻省厅重点工作的“法育新苗”社会组织项目、“法润凤城”2016春风行动,又包括了具有泰州特色的刑释解戒人员阳光回归工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211”工程;既有涉及基层基础的提升司法所信息化建设水平项目、“人民调解提质增效”工程,又有涵盖“顶层设计”的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三化”工程、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双提”工程。项目呈现五个特点:

一是“论证”立项。 项目立项前,至少需要直接负责人、承办处室、分管领导分别把关,确保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创新性以及与重点工作的关联性。项目“过关”后,提交局党组讨论,通过立项后正式实施。

二是“时序”推进。 20个项目全部制定了项目计划书,明确了项目推进的具体措施和重要时间节点,项目任务细化为季度、月度、周工作,任务分解到人,每月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做好工作,每两个月或一季度项目处室进行梳理对照,及时掌握项目进度。

三是“定制”成效。 根据项目特点分别具体制定20个项目的成效目标,成效目标能够定量表达的全部指标化,需要定性表达的提供具有操作性的成效检查依据。项目成效目标不得低于承办处室业务工作制定的年度目标,并作为项目结题考评的主要依据。

四是“严紧”督查。 在往年年终成果展示督查的基础上,增加日常督查与平时抽查的方式,要求上更严格,频次上更紧密。平时抽查以不提前告知的“背靠背”督查为主,抽查时间、形式具有不确定性,主要检查项目进展情况。日常督查与平时抽查每个项目年度分别不少于1次。

五是“务实”保障。 20份项目计划书详细列出费用预算、人员以及相关设施的保障情况。凡列入计划书的具体条件,经过局党组讨论通过,都可以优先获得保障,需要协调的事项局领导全流程予以支持。强化保障约束性,项目完成情况作为经费报销的主要依据,督促承办处室规范运作、节约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