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从12月1日起实施“两证整合”

03.12.2016  19:38

  我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从12月1日起实施“两证整合”。这意味着,个体工商户以后登记注册,只需填一张表格、交一套材料。


  以前,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时需分头跑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负责核发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变这一程序为一次申请、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这样一来,个体工商户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拿到手的新营业执照中加载法人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


  省工商局人士介绍,“两证整合”从12月1日起实施,不设过渡期。对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照的,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各地可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但不得组织对“两证整合”前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强制换照。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