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非法旅客运输:个人无正当理由 不得注册大客车

18.04.2016  08:43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苏交轩 记者 于英杰)记者日前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加强交通安全源头管控,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省政府办公厅最近下发《加强“营转非”和非营运大客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对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控制“营转非”增量,逐步淘汰存量和加强安全监管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规定,不适应营运的大客车,运输企业原则上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应当直接淘汰报废。个人拥有大客车须有正当理由,严防非法从事旅客运输。个人申请大客车注册登记的,公安机关将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严格审查其用途,没有营运资格或其他正当使用理由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旅游、教育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严禁旅游企业、学校租用“营转非”和非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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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金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