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评选出100个“云南和谐寺观教堂”

07.03.2016  01:32

    近年来,云南省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2015年启动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评选活动。日前,昆明市的虚宁寺等100个宗教活动场所被省民宗委命名为“云南省和谐寺观教堂”。
    “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标准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爱国爱教,知法守法;二是活动有序,教风端正;三是团结和谐,管理规范;四是安全整洁,服务社会。同时还规定了“接受资助、捐赠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等9个“一票否决”事项。即使是在创建完成授牌后,发生上述9种情形之一的,也将取消其荣誉。
    省依法登记在册的寺观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有6000多个。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旨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法治的方式推进宗教工作和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为谱写中国梦的云南篇章凝聚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力量,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有序、边疆繁荣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