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内向案外 溯源严防范 海安市检察院打好安全生产组合拳

01.09.2022  10:30

  □本报通讯员 陆吟秋 唐新

  本报记者 郎建强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自最高检制发“八号检察建议”以来,江苏省海安市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秉持“抓末端、治已病,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聚焦安全生产领域,依法能动履职,助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联合多部门齐抓共管,共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责任,为海安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贡献法治力量。

   标本兼治  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2022年1月,海安市检察院先后办理分别涉曹某、李某、夏某的3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件,该院发现3起案件均发生在起重机、吊车等特种行业,3家企业都存在仅为起重机配备驾驶员,而未配备起重机指挥人员,司机在无人指挥的情况下操作是造成伤亡事故的直接原因。

  经走访调查,海安检察院进一步发现,涉案企业均存在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对不规范操作熟视无睹不予以纠正等情形,致使起重机驾驶员与现场管理人员“安全阀”同时失灵,最终酿成悲剧。

  海安市检察院针对3起案件暴露出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依据检察建议在全市开展特种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从加强特种设备宣传教育、纠正不合规操作习惯、实质化开展安全培训、降低特种设备操作安全风险等方面,全面开展排查整改。

  从“案内”审查向“案外”治理延伸,海安市检察院梳理近5年办理的安全生产事故犯罪案件,形成调研报告,深入事故高发乡镇和高发行业,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讲活动,推动地方政府开展专项治理,彻底堵塞安全管理漏洞。

  海安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厂中厂”存在监管盲区,以及废旧钢瓶不当处置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领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现对辖区生产经营场所动态监管与重点监控,及时拆除群众身边的“定时炸弹”。

   主动靠前  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2020年,江苏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将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违规出借给刘某,刘某组织工人在安装应急灯工程中,因违规操作造成安全事故,致一名工人当场死亡。该企业负责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立案,案发后,该企业的生产经营也被按下“暂停键”。

  2021年4月,海安市检察院充分评估办案影响和调查企业实际情况后,对涉案企业开展刑事合规调查,选取专业的第三方组织,为涉案企业“问诊把脉”,开展合规“靶向治理”。经过两轮“测试”,该企业于2021年12月,通过第三方组织的合规评估和考核,企业构建了有效的合规组织体系,健全了合规风险防范报告机制,弥补了企业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漏洞,达到防止再次发生类似违法犯罪行为的目的。

  “合规整改后,我们没有发生一起违法分包和违规挂靠事件,至今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公司经营范围拓宽了,今年1月至4月,我们的经营额比去年同期上涨了11%……”2022年5月,海安市检察院对企业回访时,企业负责人这样说。

  2021年以来,该院以企业合规试点工作为依托,先后对涉安全生产问题的3家企业开展企业合规试点工作,并开展企业合规案件“一案一回访”,做好安全生产“后半篇文章”。

  依法能动履职,有效推进溯源治理,是检察机关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海安市检察院精心制作《安全生产蓝皮书》,开展“挂企业连村居”活动,深入企业宣讲“八号检察建议”,了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向企业送达重点风险提示,2020年至今,该院走访企业45家,送达风险提示25份,发放《安全生产蓝皮书》1000余册。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海安市检察院定期组织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面对面”旁听安全生产案件庭审,10余场“沉浸式”法庭安全生产课,警醒企业负责人消除侥幸心理,绷紧安全生产之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前端、治未病”杜绝安全隐患。

   齐抓共管 构建安全生产格局

  2022年3月17日,海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琪斌出席海安市安全委员会会议,送达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并就如何落实检察建议进行交流探讨,对深化安全生产“府院联动”形成共识。由海安市政府办、市安委会牵头,联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与检察机关对接,细化制定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举措,全力构建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大格局。

  健全完善事前、事后相结合的追责体系。由海安市检察院牵头制定,与海安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突出安全生产监管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内容。

  安全生产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效治理。海安市检察院依托“检网融治”工作机制,推动网格参与安全监督,形成“网格员+检察官”协同办案工作链条。该院还聘请安全守护志愿者,宣传安全知识,发现和反馈安全隐患,劝阻危险行为等,形成“人人都是参与者、安全生产没有旁观者”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