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皋村官八条禁令11月起执行 严禁不正当性关系

21.11.2015  11:48

  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严禁滥用职权、严禁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这是江苏如皋市11月1日起执行的首个村官禁令。记者了解到,该市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官履职行为,该市在上月底出台了村(社区)干部“八条禁令”。值得注意的是,这八条禁令在今年9月份该市村官被曝出不雅视频后出台。

  据了解,上月31日出台的这“八条禁令”具体包括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购物卡等和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洗浴及出入歌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严禁违规支出村级招待费或以其他形式变相报支招待费;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及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处事不公、优亲厚友;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组织、参加封建迷信及非法宗教活动;严禁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以及其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

  该市要求全市所有村(社区)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上述“八条禁令”。对违反禁令者,一经发现一律严肃查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调离岗位、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对违反者还将被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涉嫌违纪的,由纪检监察组织立案查处,并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至司法机关处理;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根据《中共如皋市委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实行“一案双查”,并严肃追究所在村(社区)以及镇(区、街道)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责任。此外,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将从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记者注意到,在被称为“如皋史上最严村官八条禁令”出台之前,该市曾发生多起村(社区)干部违法案件。今年9月份,该市一名村官因曝出不雅视频事件被免职及开除党籍;今年8月份,一社区经管员因利用虚拟合同、虚开发票等手段侵占社区集体资金11万多元被判刑;2013年,该市两名村干部利用协助政府拆迁安置工作的便利,合伙贪污18万元拆迁款被判刑。

编辑: 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