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警方“控治结合”严打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02.11.2016  01:10

  全国“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扬州市公安局根据省厅部署,坚持网上网下结合,严打整治与管理控制并举,严厉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至目前,全市共破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打掉犯罪团伙3个,涉及公民个人信息500万余条,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犯罪。

   一、强化组织,精心部署整体发动。 结合全市信息网络安全实际,把主攻方向直指即时通讯群组、钓鱼网站、网络社交平台等重点领域,科学制定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打击整治重点,落实具体行动措施。从网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分成三个联络小组,每组一名侦查员、一名技术员,负责案件侦查协作和技术支持,全面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缜密摸排,依法侦办全面出击。 围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身份信息和认证信息源头、非法倒卖中间商和使用实施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等犯罪人员,对即时通讯群组、钓鱼网站、植入手机木马、网络交易平台、被攻击入侵网站等进行全面排查,加大打击力度,及时发现、收集涉案线索。同时,加强网络安全监管执法,对未履行法定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刑事责任。各地网安部门强化联合协作,快侦快破一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先后破获了高邮张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广陵5.20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邗江“7.5”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等一批重大案件。

   三、集中整治,规范秩序构筑净土。 全面清理网上违法有害信息,约谈违法信息频发、违法犯罪活动高发的重点网站主要负责人和网络服务提供商,第一时间封堵、删除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的网上信息和依法关停涉案网站、栏目,整顿问题突出的网络平台和信息服务商。督促各电商平台、即时通讯平台、社交网络平台等对自身网站和应用进行全面排查,主动封堵容易造成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漏洞,并加强内部员工教育管理,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在各大网站实行网上公开巡查执法,建立网络安全通报预警机制,加大对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即时通信及二维码、移动APP等互联网新应用、新服务的安全管理,全面推行版主、群主、吧主、博主等网上公共场所网络社会户籍实名登记备案制度,实行属地备案管理制度和四级管理机制,全面提升重要信息系统和重点网站的安全防护水平。(扬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