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提案抢先看!民进江苏省委两会拟关注我省文化高质量发展
10日,民进江苏省委在宁召开两会提案媒体见面会,向媒体介绍截至目前拟向两会提交的24件集体提案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这些拟提交的提案内容主要围绕教育、文化等民进主界别展开。
高校作为知识产品的“生产者”,企业作为知识产品的“消费者”,高校科技成果如何才能更好的完成从知识产品到知识商品的“惊险一跳”?民进江苏省委在拟提交的关于促进我省高校成果转化的集体提案中,阐述了现状、给出了建议,认为在科研工作者和企业间的“经纪人”尚较为缺乏。
这份提案称,目前大多高校内部设立了“科技服务中心”一类的机构服务于科技成果转化,但它们的主要职责还是科技成果的管理,而不是科技成果的经营。在这样的体制机制下,内部许多管理制度“更多地呈现行政化而非企业化”,这使科技成果的转化受到许多约束。
就此,提案建议允许高校成立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服务(集团)公司,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同时接受学校的监管。运营初期学校可给予适当的扶持,保证资产的增值。
提案还建议,要以更灵活的态度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经费。曾有教师将经费开支报销过程比喻为“假设教师是坏人—通过报销审查—证明教师不是坏人”的过程。提案认为,常规的教学经费开支报销,这样的程序尚可接受,但对于需要主动作为的科技成果转化经费的开支报销,用同样复杂的审批和程序,教师就容易产生环境不够宽松的感觉。就此,提案建议为高校建立专门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企业化财务管理制度,不再套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管理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职能,不仅为教师经费审批提供优质服务,而且为降低科技成果转化运营成本发挥积极作用。
江苏是工业大省,发展工业历史悠久,转型升级中不少企业关停并转,有众多曾是当时所属行业的开创与领跑者的企业,其设计建造和工艺流程等都体现了当时建筑设计和工业发展的先进水平,为研究江苏乃至中国工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也是重要而值得保护的文化资源。有鉴于此,民进江苏省委此次还拟就加强我省工业遗产保护向大会提交集体提案。
据统计,我省目前共普查登记工业建筑及附属设施230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文物保护单位11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余处。但就整体工业遗产保护而言,目前我省尚无统一、完整的规范。部分可套用《文物保护法》进行保护,但绝大多数难以纳入依法保护的框架,管理部门也未明确。此外,诸如江阴动力机厂、苏州振亚丝织厂等老厂房所处位置现已成为城市的中心地段,现下面临着较大的城市建设和开发压力。
该提案建议,参照《文物保护法》,着手对全省工业遗产进行保护和研究,加快推行工业遗产保护方面的立法工作,确定保护主体及权责规范。在整体的发展规划、城市风格打磨塑造等方面开展研究和讨论,探索、挖掘工业遗产的文化历史价值。
交汇点记者 方思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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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