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院依托“两法衔接”机制监督移送三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13.01.2016  11:36

    近日,东海县检察院在“两法衔接”工作中发现三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获悉此事后,该院及时介入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后,建议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三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经查,东海县昶佳实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牵手广告有限公司、东海县永华实业有限公司均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中东海县永华实业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致使工人集体到县政府信访。2015年10月22日,东海县永华实业有限公司154余人向东海县人社局反映称该公司拖欠工资,经东海县人社局核实拖欠208名工人工资金额达2329074元,东海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没有履行限期整改也未提出让工人接受的工资支付方案,对工人提出的方案没有理睬,致使案件处理过程中,工人集体到县政府信访。 

  2015年12月底,东海县人社局根据东海县“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将该三起案件线索通报东海县检察院。东海县检察院及时调取案卷材料,了解案情。该院认为以上三个公司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遂向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建议该局及时将该三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近年来,由东海县检察院牵头推动,该县“两法衔接”工作格局已逐渐形成,东海县检察院以“两法衔接”机制为依托,将继续加大对不移送、不受理、不立案等问题的监督力度,着力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