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温馨之家”

25.08.2015  00:46

      东海县秉承“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不留死角”的保护理念,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工介入、群众参与”的社会保护体系,真正建立了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之家。

      一是建成了“135保护”体系。“1”,即“一个平台”。明确县救助管理站作为未成年人救助与保护工作平台。实施系列化、具体化、规范化保护,实现了事前预防救助,事发及时救助、事后跟踪回访延伸救助。 “3”,即“三个中心”。由县文明办、教育局牵头,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牵头的“应援尽援,应援先援”维权中心;团县委、县妇联牵头,与总工会联手的救助解困综合服务中心。“5”,即“五项保护”。主要是救助保护、教育保护、司法保护、医疗保护、爱心保护。“135保护”体系的建立,真正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条块对接,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有章可循的保障制度。为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县政府出台了《东海县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意见》、《东海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未成年人保护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工作内容、工作机制、政策落实、保护行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要求,分别制定出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计划及措施,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试点工作自开展以来,全县共救助帮扶困境未成年人263人次,较好地保障了全县未成年人生存发展等权益。

      三是按照国家三级标准改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投资100多万元,将原来的光荣院改建成现在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形成了现在的“一站三点”。“一站”,即县救助管理站,内设未成年人居室、观察室、电教室、康复室、心理辅导暨矫正室、警务室、微机室、书画室及手工教学室、阅览室;“三点”,即寄养点、流浪乞讨精神病人康复点、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医疗救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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