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城管局:贯彻落实“十条禁令”零容忍

03.08.2015  14:37
 

为加强对城管执法人员的纪律作风教育,江苏省东海县城管局在城管系统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常态化,同时制定颁发了十条禁令,给城管系统150多名城管执法人员头戴“紧箍咒”,对违反“十条禁令”的城管执法队员查处实行零容忍。

东海县城管局出台的“十条禁令”及违反十条禁令的处理办法如下:一是严禁简单粗暴执法,打骂管理服务对象。二是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或接受服务对象的钱物。三是严禁对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弄虚作假。四是严禁擅自改变罚款、收费标准。五是严禁截留、挪用、私分罚没款和暂扣物品。六是严禁在工作日饮酒。七是严禁违规使用执法车辆及酒后驾驶。八是严禁违反行政许可规定越权行政。九是严禁参与赌博、吸毒、色情等违法活动。十是严禁违反着装规定进行行政执法,非公务活动不得着制式服装进入娱乐服务场所,不得在管理服务对象处购物。对违反以上“十条禁令” 的城管执法人员,经查证属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及纪律处分。

该局制定的“十条禁令”结合城管执法工作的实际,从加强內部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方面着手,对执法队员的执法方式、执法程序、着装等各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就违反禁令制订了具体处理方法,形成强有力的纪律约束。与此同时,该局加大对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状态督査力度,对城管执法人员违规、违纪、违章等问题的查处,不护短,不手软。近三年来,城管局根据“十条禁令”有关规定,对12名违纪城管队员分别给予开除、辞退、调离岗位等处理决定,以实际案例对全体城管执法人员敲响警钟,为该局创建三星级执法队伍奠定了基础。(江苏省东海县城管局:段邦春  杨永生  鲁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