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城管局:落实硬措施 优化软环境

17.08.2015  19:32
 

江苏省东海县城管局党组贯彻中央、省、市.县委有关文件精神,把制定硬措施,优化软环境,转变行风融入到城市管理工作之中,全局上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集中精力有序推进城市综合整治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廉洁教育不放松。 该局定期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培训,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统一,凝聚推进城管事业发展的动力。局领导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在清正廉洁上起到表率作用,树立榜样作用。

公车私用实行“三不准”。 该局现有执法车辆40多辆,为防止公车私用,制定“四不准”:一是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办私事;二是不准用公车参加婚嫁事宜;三是不准将公车停放在营业性娱乐场所。同时严格派车制度,对同一方向同时出差的车辆要合用。同时对公车私用行为给予严肃查处。该局在日常督查中发现有二名工作人员使用执法车辆办私事,将执法车辆停放在住宅小区内,经局纪检组调查核实为公车私用。为此,局党组下发专门文件,决定对当事人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当月目标考核奖,调离驾驶员岗位、辞退处分。

公务接待套上“笼头”。 减少各种公务接待,确需接待的,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对省、市级对口部门来考察检查调研的,减少陪同人员和车辆。对确需公务接待就餐的,实行对口陪客,按规定标准就餐,严禁多人陪客。通过一系列措施的落实,公务接待费用大幅下降。

严管车辆加油制度。 城管局现有车辆40余辆,每月油料费用开支数额较大。为严管车辆加油,该局明确规定,每星期一三五上午为车辆加油时间,由局办公室专人陪同去加油站点,在车辆加油时,驾驶员当场签字为凭,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加油。

加大督查监管力度。 该局以纪委、监察室为主,制定安排督查监察日程。由分管领导带班,组织督查人员把依法行政与厉行节约工作的督查监管实行两手抓,每月至少督查监察4次以上,对督查情况以简报形式下发到各科室。发现问题,及时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整改。该局通过实施一糸列制度措施后,机关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及形象有了明显提高,既促进了行风建设,又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向纵深开展。(东海县城市管理局:段邦春  杨永生 鲁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