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十条禁令”给城管执法人员戴上“紧箍咒”

16.01.2015  10:22
 

江苏省东海县城管局加强对城管执法人员的纪律作风教育,在城管系统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常态化,同时制定了十条禁令,给城管系统150多名城管执法人员头戴“紧箍咒”。近两年来,该局先后对9名违反“十条禁令”城管执法人员,给予调离岗位、辞退、开除等处分。

        2013年,该局出台了“十条禁令”及违反十条禁令的处理办法:一是严禁简单粗暴执法,打骂管理服务对象。二是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或接受服务对象的钱物。三是严禁对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弄虚作假。四是严禁擅自改变罚款、收费标准。五是严禁截留、挪用、私分罚么没款和暂扣物品。六是严禁在工作日饮酒。七是严禁违规使用执法车辆及酒后驾驶。八是严禁违反行政许可规定越权行政。九是严禁参与赌博、吸毒、色情等违法活动。十是严禁违反着装规定进行行政执法,非公务活动不得着制式服装进入娱乐服务场所,不得在管理服务对象处购物。对违反以上“十条禁令” 的城管执法人员,经查证属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及纪律处分。

该局制定的” 十条禁令’结合城管执法工作的实际,从加强內部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方面着手,对执法队员的执法方式、执法程序、着装等各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就违反禁令制订了具体处理方法,形成强有力的纪律约束。与此同时,该局加大对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状态督査力,对城管执法人员违规,违纪,违章等问题的查处,不护短,不手软。近两年来,城管局根据“十条禁令”有关规定,对9名违纪城管队员分别因吃、拿、卡、要,旷工超限,公车私用、酒后不付钱、冒充中队长在水果摊拿水果不给钱等违反“十条禁令”行为,分别给予开除、辞退、调离岗位等处理决定,以实际案例对全体城管执法人员敲响警钟,坚决杜绝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出现,逐步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形象。(东海县城管局段邦春   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