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东台首例社保费欠缴案跨省执行入库

29.11.2016  03:09

  日前,依据盐城市东台地税局申请,东台市人民法院两名法官奔赴江西省萍乡市黄海村镇商业银行,对东台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在该行的账户实施强制执行,划缴24万余元作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并入库。这是我省首例社保费跨省强制执行案例。

  东台市某建材有限公司累计欠缴社会保险费785万元,在多次催缴无果的情况下,东台地税局2015年7月下发了《社会保险费强制征缴决定书》,要求该公司依法履行义务。2015年11月送达《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督促该公司尽快履行义务,但该公司一直未予缴纳。2016年10月,东台地税局向盐都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盐都区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转东台市人民法院实施。东台市人民法院收到生效文书,立即查询该公司可执行财产,发现该单位在江西萍乡有开户,决定奔赴萍乡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近年来,东台地税局十分注重社保费征缴工作,坚持税费同征同管,构建“人税财银法”五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银行和法院的配合协作,对逾期不缴的按月下发催缴文书,多次通过银行进行强制划缴;对难以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今年已向法院申请15户,不断提升社保费征缴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