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2015年培训专题学法适应法治政府新常态

16.11.2015  11:08

  近日,东台市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专题学习新《行政诉讼法》施行对行政机关的新要求,特邀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倪志凤作专题讲座,全市各镇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业务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共350余人参加了培训。 倪庭长从新《行政诉讼法》修法的立法目的、修改的主要内容、修法对行政机关的影响及行政执法人员如何应对四个方面对新行政诉讼法进行了全面解读。他强调,新《行政诉讼法》进一步拓宽了“民告官”的法律渠道,扩大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被诉对象由具体行政行为扩大至行政行为,完善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机制,加大了不配合法院庭审和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强化了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倪庭长还列举了新《行政诉讼法》施行以来部分行政执法部门被依法撤销或判决败诉的案例,以实例剖析了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对新《行政诉讼法》的理解运用的误区,供参训人员借鉴。 该培训旨在通过学习新《行政诉讼法》,使行政执法人员更好地理解依法行政的内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迅速适应法治政府建设更高更新的要求、切实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