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淘金”,近百工人被忽悠

16.02.2016  09:43

  能到国外去打工、辛苦几年攒点钱,是很多人的梦想,因为传说能赚到更多的钱。但是梦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辽宁的一个老板和扬州市江都区一家劳务中介公司的老板合谋,让92名工人踏上了出国打工的“梦想之旅”。然而,刚出国,梦就碎了。近日,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苏某、马某,此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中。

  □本报通讯员姚明媚朱 蓉

  出国没几天即被遣返

  陈昆30岁出头,年轻力壮,平时在工地上打零工,2014年下半年的一天,他听一个工友说,有一个名叫马某的人,能帮忙介绍到东南亚某国去工作,虽然也是做建筑工人,但是收入很高,如果能在外国干一年,能赚比国内好几倍的钱,听着工友说的很玄乎,陈昆心动了。他就和工友商量着,一起找这个叫马某的人报名。

  马某告诉他们,确实能安排到东南亚某国去工作,但是需要每人缴纳8000元的介绍费,才能将他们介绍给江都的一家劳务中介公司,通过这家公司,才能出国。一想到出国一年能赚得盆满钵满,陈昆和工友都拿出了平时辛苦攒下的血汗钱,交了中介费。

  不久,他们接到通知去东南亚某国打工。在工地上,一个名叫胡丹(在逃)的辽宁人自称是他们的老板,也称是他委托了江都那家中介公司的老板苏某招募他们来的。

  陈昆他们在国外工地上开始卖力干活,憧憬着打工一年,能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但是才工作的几天,这个名叫胡丹的老板,却被该国官方部门带走了,陈昆他们不久也被遣返回国。在临走之前,陈昆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这个建筑工地根本就不是这个名叫胡丹的人开发的,另外陈昆等人所持有的签证,是有效期仅有30天的旅游签证,而不是期限1年的工作签证,他们无形中是“被偷渡”了。

  陈昆还了解到,他们这一批已经不是第一批被骗的工人了,在他们之前,已经有几批工人被骗到了这个工地。

  持旅游签证蒙混过关

  经查,胡丹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一案,涉及的被害人多达92人。这些人大多都是和陈昆一样,乘兴而来扫兴而归,还被骗了所谓的“中介费”。

  这么多人,是如何偷逃出境的呢?办案人员介绍,胡丹在境外从事劳务中介生意多年,对这个圈子比较熟悉,了解赚钱的“规则”,不仅能吃到工人在境外工资的差价,而且还能从工人那里拿到一笔中介费。胡丹通过下线进行招募后,利用很多出国务工者学历水平不高、对出境知识欠缺等特点,采用欺骗的手段,为他们办理了旅游签证,然后忽悠他们,先出国,然后到了国外,就有办法尽快帮他们办理能在境外可以合法滞留的工作签证,很多人信以为真,就这样上了贼船。

  为了逃避在边境上的中国边防武警的检查,“蛇头”事先安排工人们,遇到武警盘查,就告诉武警,是出国旅游的,而当武警检查的时候,他们手上确实持有合法的旅游签证,而且自己也说明是去旅游的,和一般的出境游客没有任何区别,所以在中方这边就顺利“过关”了。

  多名涉案人员表示,到了境外边境审查的时候,他们往往通过向境外边检人员行贿的方式“通关”,会在对方检查签证的时候,在签证里放上人民币币值在几十元到百元不等的价值的外币,境外边检人员看到后,会心领神会,放他们“通关”。不过这一说法,仅是涉案人员的一面之词,无法从境外进行考证。

  中介费被层层盘剥

  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可是刑事犯罪,为什么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呢?还是受到了巨额利益的诱惑,对于这个犯罪团伙的“大老板”来说,他除了吃工人在境外的“工资差价”,再就是吃“介绍费”,但是这种“大老板”下面又有一级又一级的“代理”,这种犯罪网络的结构,就类似于传销,在“金字塔”的顶端是大老板,下面有一个个代理商,因此就形成了这样的一个“黑金产业链”。

  回忆起那段流落在国外的生活,不少打工者都很心酸,说一开始的时候,还住在靠近海边的宾馆,觉得还挺新奇的,可是没有工作之后,就住到了王华在当地的家里,那么多人住在一起,条件可想而知,更加让他们难过的是,每天连三餐都保证不了,只能吃两顿饭。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检察官提醒

  务工人员出国要做到四注意:首先,跟随正规、合法的劳务中介,避免上当受骗,要弄清对方是否具备出国劳务中介资质,要其出示《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或《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且这些经过审批的公司和机构必须自己经营,不能搞挂靠经营;其次,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是合法权益的保障,不签订合法的合同,通过非法途径到了国外,一旦遇到纠纷,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第三,事先了解意向目的地国家的风土人情、文化信仰等,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以免去了之后,各种不适应,导致白白支付了中介费;最后,牢记大使馆和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遇到问题,向大使馆寻求帮助,不能盲目维权或者发生过激行为。

编辑: 项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