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是否犯罪? 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长来“把脉”

09.01.2023  10:52

   编者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提出“实现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办常态化,首次到基层院申诉的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年初部署开展基层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专项检查活动。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67名院领导对当事人向检察机关首次信访的282件案件实行包案办理,以上率下高质量办理案件的同时,进一步追根溯源,对症开方施策,预防类案发生,截至目前已办结263件,包案率达100%,再次申诉7件仅占2.66%。

  2021年,江苏省南京市某小区第四届业委会代表某等人向派出所报案,控告前一届业委会石某等人未经法定程序私下发放补贴15万余元;通过现金支票、转账到个人账户的方式支付防水工程款150余万元;使用作废的发票报销工程款30余万元。派出所初查后未发现相关犯罪事实,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后裴某等人申请复议,鼓楼公安分局维持原决定。2022年2月,裴某等人不服,向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石某等人的行为不仅事关多名第三届业委会成员个人,背后还牵涉到小区全体居民的公共财产利益,其中既有行政行为,也有民事纠纷,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公益诉讼等问题,鼓楼区院一把手检察长主动担下了办理此案的重任。通过仔细翻阅卷宗,了解公安不立案的理由依据;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寻找争议焦点;核查工程建设公司账目往来情况,确认工程款去向,最终认定,石某等人的行为虽然违反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但相关款项已如数支付给了工程建设单位,违规发放的15万余元补贴则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并不存在犯罪事实。

  事实虽然调查清楚了,但如何让申请人信服尤显关键。2022年5月13日,鼓楼区院检察长在小区所在街道主持召开了针对该案的公开听证会,全部证据公开,对于申诉人的疑问逐一作出解释。通过法理情相融合的方式,将办案过程、办案结果等内容传递给申诉人,同步做好普法宣传,让其真正从心理上接受。最终,裴某等人认可检察机关不支持立案监督申请的决定。

  鼓楼区院未止步于当事人息诉罢访,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小区业委会运行不规范、街道物管办怠于履职等问题分别制发检察建议。一方面,建议小区业委会采取相应措施,规范小区公共资金的使用,维护好全体小区业主共同利益。另一方面,建议街道办事处能动履职,强化对辖区内居民小区业委会的指导、协助和监督工作。小区业委会、街道办事处就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及时向鼓楼区院作出书面回函。

  包案检察长说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涉及人民生活基本问题和业主群体切身利益的物业管理领域问题多发、矛盾尖锐,看似小案件,实则大民生,如若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发多重纠纷。此类案件刑民交织问题较为普遍,存在“猫腻”不一定就是犯罪,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准确定性。做好息诉止访工作的同时,还应注意发现和思考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难题,结合检察职能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