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要求 召开专题会议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

17.04.2017  17:19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及《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4月13日,徐州市召开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会议,对全市启动实施整合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安顺、副市长李燕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管领导、人社局、卫计委、编办、审计局、财政局负责人,全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市长李燕同志主持。

  徐州市人社局翟彩霞局长安排部署了整合工作任务。一是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确保机构人员按时移交到位,确保整合期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二是落实任务分工,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整合工作。三是推进政策整合和经办衔接,努力提升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水平。徐州市卫生计生委、市审计局负责同志根据任务分工分别发言,沛县做了表态发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安顺,副市长李燕分别做了重要讲话,对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推进制度整合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确保上半年完成整体移交,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统一执行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要扬长避短,把两种制度有机地地融合起来。按照“六个统一”的要求,精心测算、科学平衡好筹资标准与待遇保障水平的关系,确保参保群众医保待遇不降低。三是统筹抓好医保各项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谈判机制建设,以综合医改试点为契机,加强医保与医疗改革协同,发挥医疗保险在“三医联动”中的基础性作用。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引导推动,合作协调,周密部署,严肃纪律,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合工作任务。













稿件来源:徐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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