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忏悔与反思

13.05.2015  11:36

  审视忏悔录并非为了猎奇,而是反思腐败病灶,从而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建廉政文化,乃至从人性深处遏制腐败滋生。

  

狄小华:没有“后悔药”,但有“预防药

  贪官们的忏悔,对贪官自己来说已经“悔之已晚”!世上毕竟没有“后悔药”,他们因贪腐犯罪而失去的权力不可能再得到恢复,形成的人生污点也已经难以抹掉,对家人造成的伤害也既成事实……不过,贪官的忏悔,对公权规范、单位自治,特别是个人自律却意义非凡!腐败的本质是权钱交易。职务犯罪的发生虽然离不开权力、利益和欲望三个基本要素,但权力要素是贪官产生的前提。不当官,手中没有了公共权力,即使犯罪也不能称之为职务犯罪。现阶段,我国职务犯罪高发,与权力不受监督或监督不到位密切相关,为此,根治腐败必须以法治思维,逐步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

  行使公共权力的官员由于也是具有物欲、情欲和权欲的活生生的人,因此,本为公共利益而设的公共权力,在不受监督或少受监督的情况下,就极容易成为官员谋取私利的工具。世上从没有天生的罪犯。从贪官的忏悔,我们不难看出,贪官的堕落无不是从欲望膨胀开始的。那么,他们的欲望又是如何不断膨胀而难以控制的呢?

  “宰猪要让猪吃饱,害人要让你心醉”,想利用官员权力获得不法利益者,为官员所设的最常见的圈套就是献媚。面对他人的甜言蜜语、低三下四、卑躬屈膝,大多数官员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厌恶之情,但当听得、看得多了,感觉也就不那么敏感了。久而久之,有的官员甚至好上了被人溜须拍马的感觉。人贵在自知之明!然而,这种自知是建立在周围人对自己的客观评价基础之上的。当官员受人献媚而听不到真话、实话时,也就无法对自己作出客观评价而做到自知。一旦自我评价被扭曲,官员自我认识、评价和调控的自律能力就会下降,被金钱、物质、情色等俘获的风险将迅速升高。

  “欲取之,必先与之”,想借用官员之权谋取私利者无不深谙此道。尚未受到控制的公共权力由于意味着巨大的利益,而官员也有物欲、情欲和权欲,于是各种激发官员欲望膨胀的圈套应运而生。当下,物诱和色诱是对官员最具杀伤力的圈套。不断与有求于自己的老板交往,频繁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在享受免费消费的过程中,官员的心态容易产生失衡,并可导致对金钱和物质欲望的膨胀。而情色的诱惑更是对官员人性的考验。然而,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贪官在情色诱惑面前,几乎没有招架之力。如同情妇或情夫关系的形成,大多不是因为他们情投意合,而是一种权、色、钱的交易。为此,贪官不论是想割断还是维持这种关系,都必须以继续滥用职权的犯罪为代价。

  从贪官腐败犯罪的心路历程不难看出,权力不受监督或少受监督,虽然是腐败的前提条件,但贪官面对逐利者各种诱惑所引起的欲望膨胀才是重要内因。那如何抵御诱惑,防范欲望这一黑洞的形成,则是个人预防腐败风险的关键所在。对此,我们开出以下预防药方:一是认识诱惑。天上不会掉下馅饼,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任何糖衣炮弹的施放者都只是想让你成为其获利工具,变成在其面临犯罪追究时的一根救命稻草。二是保持自知。面对诱惑要能够自控,首先要保持自知。但当你被众多有求于你的人吹捧所淹没时,又怎能保持自知呢?这就需要多交挚友,只有那些与你没有利害关系,又敢于并愿意给你讲真话的朋友,才能在你被献媚包围时,还能听到批评与提醒,从而保持清醒。三是强化精神。人与一般动物的差别就在于,不仅有物质的需要,还有精神的要求。然而,物欲的恶性膨胀常与精神的贫乏相伴。为此,在物质丰富、诱惑增多的环境中,保持自身的安全,必须坚守做人的道德底线,坚持应有的信仰。四是体验幸福。人生不如意事虽十之八九,但能够给人带来快乐、幸福的人与事也无处不在。每天以阳光的心态,面对各种挑战,那么,不仅能够从成功中体验幸福,而且可从失败中体验收获。如果你的生活以金钱为中心,你会活得很苦;如果你的生活以攀比为中心,你会活得很苦闷;如果你的生活以知足为中心,你会活得很快乐!

  (作者为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所长)

 

王世谊:构建廉政文化是反腐题中之义

  我们无法割断几千年的历史文化传统与今天现实的联系,腐败同样有它的文化根源。中国我传统文化中重人情轻法治,对公职人员的依法行政容易造成不利影响。传统文化中“礼尚往来”的风俗习惯和亲情重于法理的人情观,使人情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种隐性权力。

  腐败与文化的紧密联系,还表现在腐败本身就是一种落后的文化。以封建家长制为核心的政治文化在权力阶层的滋长蔓延是腐败的文化实质。它的产生首先来自传统文化中的消极因素。“官本位”这一历史遗留下来的陈腐社会意识,其价值追求和判断标准就在于做官和官之大小,“权力拜物教”渗透社会各个领域,官员所掌握的权力也由此获得了巨大的能量。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注意引导个人利益的实现和对个性价值的保护同时,西方追求个性解放、张扬个人利益的文化理念,进入我国也备受欢迎,同我们久受压抑的个性心灵激烈碰撞,这时人们的兴奋点自然落在“个性发展”、“个人利益”、“自我享乐”等内容上,而对实现它们的前提、相关环境与条件,则有意无意地过滤掉了。这成为新旧体制转型期腐败现象蔓延的又一文化原因。

  当高压反腐成为新常态,“打虎拍蝇”成果日渐丰硕,廉政文化的建设就成为重大课题。廉政文化作为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它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其表现形式。在社会转型与变迁的现代化进程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时代的呼唤。它作为一种文化体系、一种高尚理念,能对社会成员进行教化、启迪和熏陶,从而把人们相同或相近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方式在不同层次上联系起来、聚集起来,形成一种强大的、向心的凝聚力量。

  近年来,江苏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努力,廉政文化建设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不断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并且在通过廉政文化建设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积累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成功做法。应该说,具有时代特征、江苏特点的廉政文化,为江苏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障。(作者为江苏省反腐倡廉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委、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廉政中心主任、二级教授)

 

田水: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败工作作出新的部署,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反腐倡廉道路,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在当前反腐败形势还比较严峻的形势下,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这一手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软。江苏省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加大对职务犯罪打击力度,坚决做到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打击职务犯罪不是仅能治标不能治本,加大打击力度,更是为治本争取时间。因此,我们在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的同时,更要把侦查工作进一步向预防职务犯罪延伸。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依托侦防一体化机制,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就关注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变化,对每一个案件都启发引导犯罪嫌疑人写悔过书,制作预防笔录,注重从案件中发现案发单位存在的管理和制度漏洞,为开展制度预防打下坚实的基础。

  通过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分析我们发现,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腐败案件多发,最主要是因为对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为权力滥用和寻租留下空隙。已经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绝大部分都不同程度存在不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形。邓小平同志当年曾经讲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项工作要继续坚持,去搞好完善、建设。”实践也充分证明,用制度反腐,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才能将腐败扼杀在萌芽状态。因此,反腐工作的关键在于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在制度的执行力上狠下功夫,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近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深入探索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规律,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为完善反腐败方面的立法提供决策参考,为促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作出了贡献。(作者为江苏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