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双边合作是国际反恐最有效形式

10.01.2015  11:31

  警察在巴黎市政府广场上执勤。新华社记者陈晓伟摄

  国际反恐的长期化、复杂化和艰巨化已成定局。恐怖袭击的跨国性质,客观上要求国际社会团结起来打击国际恐怖行为。在联合国框架下,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才是国际反恐斗争最重要的必由之路。双边合作是当前最行之有效的国际反恐斗争合作形式。双边合作主要体现在反恐情报的交流与共享、司法互助、反恐演习等

  12个逝去的生命,给法国《沙利尔周刊》蒙上了浓重的阴影,也让国际社会更加深刻地认识恐怖主义这种反人类的行为。

  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反恐专家看来,恐怖主义已经成为一种国际现象,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独善其身。因此,在国际反恐形势多元化的今天,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才是国际反恐斗争最有效的方式。

   恐怖主义“多元化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安全与军控研究所所长李伟认为,当前国际反恐面临“多元化”形势,即国际恐怖主义威胁、国际恐怖组织形态以及国际恐怖袭击的多样化。

  据介绍,从恐怖组织本身看,自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以来,人们一谈恐怖主义首先就会想到“基地”组织,这确实是当前全球最大的恐怖威胁,但是不同地区、不同国家面临的不同形态的恐怖组织也应引起国际社会的足够关注。事实上,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本土化恐怖组织才是当事国最主要的恐怖威胁。这一现象就是国际恐怖主义威胁的“多元化”。

  李伟表示,在探讨国际恐怖主义威胁时,不应只从恐怖组织本身出发,还应包括各国的反恐怖力量及相关法律政策。因为这两方面的因素共同决定了一定时期、一定区域内的恐怖主义形态。这是国际恐怖组织形态的多样性。

  国际恐怖袭击亦呈多样化趋势。近年来,西方国家主要面临的是“独狼式”(某个人拿着可以实施大规模杀伤式武器行凶——记者注)恐怖袭击,但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仍是传统的“大规模、连环、自杀式”恐怖袭击。

  李伟认为,如果无视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传统恐怖袭击,而只以西方国家的视角,将“独狼式”恐怖袭击视作当前国际恐怖威胁的最主要形势,那将是一大误判。

  “我们应该以一个更全面的视角来认识国际恐怖组织与活动的多元化,不以单一的角度看待全球恐怖活动,才能从整体上促进国际反恐的良性发展。”李伟说。

   各国分歧依然存在

  恐怖主义产生的根源是各国分歧最大的一个问题。李伟认为,恐怖主义产生的根源非常复杂,并非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这涉及到铲除滋生恐怖主义土壤的综合治理,也关系到国际合作与各国外交政策走向,同时影响到一国的总体安全战略和国家利益。

  “总的来说,恐怖主义的滋生与蔓延由综合因素所致,包括贫穷、贫富差距、民族宗教矛盾、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的不公正与不民主。”李伟说。

  恐怖行为是一种国际罪行,其受害者可能涉及所有国家,全世界理应团结起来,共同反对恐怖行为。然而,事实远非如此简单。

  在李伟看来,反恐需要国际社会的广泛合作,但国际合作的分歧又制约了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虽然国际社会在形式上越来越重视合作,但实际上却没有真正遏制恐怖势力的发展和蔓延。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西方国家在反恐问题上有自己的“标准”,这与发展中国家有分歧。

  时至今日,国际社会还没有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国际恐怖主义”定义。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教授朱文奇是这样解释的:对同一件事情,国家会有不同的立场,对恐怖活动也是如此。

  尽管理论上都同意对恐怖活动采取遏制、阻止和防范,但有人在国际场合提出产生恐怖主义的根源问题。顺着这一思路,甚至还有人认为恐怖分子是弱者,恐怖活动是被逼无奈的行为,即使非法,也情有可原。正是因为国家立场不同,国际法至今还没有一个为大家所普遍接受的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定义。

  李伟认为,国际反恐的长期化、复杂化和艰巨化已成定局。在国际恐怖活动依然猖獗的情况下,全球反恐合作却处于“热情高、分歧多、合力少”的状态,反恐基本上是“各扫自家门前雪”。这样的形势难以真正遏制恐怖主义蔓延。

   反恐终需国际合作

  朱文奇表示,跨国界的恐怖行为,如果一旦得逞,其受害群体必然具有国际性。因为恐怖袭击者可能拥有不同国籍、来自不同国家,受害者也往往是不同国籍公民,所以恐怖行为是全人类的公害。

  “在今天,任何国家或任何人都不可能成为恐怖活动的‘局外人’。各国都有反恐的需要,而反恐又需要国际合作。”朱文奇说,恐怖袭击的跨国性质,客观上要求国际社会团结起来打击国际恐怖行为。

  现代社会提出了新的安全观:合作安全,一个国家的安全利益是与国际社会的安全利益结合在一起的。

  因此,单靠一个国家加强反恐,虽然在很大程度上能够遏制恐怖活动的发展和蔓延,但是很难根除恐怖主义。

  李伟并不主张武力反恐,他认为这是“徒有虚名”或“借反恐谋私利”。

  “大量军事行动伤及无辜,给自己树立了更多的对立面。由此可见,武力反恐难有实质性成效,甚至成为恐怖主义宣传与招募的‘活教材’。因此,反恐需要综合治理。”李伟说。

  朱文奇也认为,恐怖行为对国际社会的危害性,客观上需要各国通力合作、采取积极应对措施予以有效预防和惩治。

  “在联合国框架下,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才是国际反恐斗争最重要的必由之路。”李伟说,双边合作是当前最行之有效的国际反恐斗争合作形式。双边合作主要体现在反恐情报的交流与共享、司法互助、反恐演习等。

  朱文奇亦持此观点,他表示,预防或打击恐怖主义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情报的收集。情报收集意在预防、阻止那些恐怖行为的严重罪行,需要恐怖分子策划时的所在国、途经国与实际目标国家合作,以便在掌握信息的基础上及时阻止恐怖行动。□本报记者廉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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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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