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驻上海专员办督查灌南县占用征收林地工作

30.06.2016  12:41

  日前,国家林业局驻上海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相关工作人员对连盐铁路(灌南段)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林业局领导及相关处(科)室、苏北铁路公司负责人陪同检查。
  此次检查是对获得国家林业局审核同意的工程项目征占用林地被许可人开展征占用林地活动的监督检查,是国家林业局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一项重要措施。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办理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确定的地点、面积、范围、用途、期限等使用林地;建设项目附属设施或辅助工程使用林地情况;行政许可决定书要求的工程项目周边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森林植被恢复费缴纳及三项补偿费用落实等情况等。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听取了用地单位的情况汇报,查看了项目档案资料,实地查看了采伐点和异地植被恢复点。
  通过材料核实和实地踏查,检查组对灌南县行政区域内新建连盐铁路项目使用林地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项目使用林地规范,能够按照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范围、地点、用途使用林地,边界明确,森林植被恢复费足额缴纳,林地林木补偿费补偿到位,对周边的森林植被保护较好,没有发现毁坏周边林地林木现象。项目所属地林业主管部门能够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监管、服务到位。项目用地单位依法办事意识较高,及时与林业部门沟通,学习了解林业法律法规,共同做好该项目征占用林地的材料申报、审核审批工作,并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检查中没有发现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未批先伐等违法现象。
  对下一步加强林地管理,检查组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一是要加强宣传,提高林地保护意识,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周边环境的生态保护。二是业主单位和林业部门要加强协作,互相配合,业主单位要及时与林业部门沟通,林业部门要认真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三是要做好森林植被恢复工作,县级林业部门要按照批复的森林植被恢复方案及时足额地完成植被恢复,以确保林地资源的占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