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6个城市纳入国家级专利质押融资及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城市

26.08.2016  09:32

  8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关于在广州市等地区和单位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及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中,我省有6个城市列入试点示范名单。《通知》同意无锡市、镇江市开展专利质押融资示范工作;南京市、镇江市开展专利保险示范工作;常州市、连云港市、海门市开展专利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其中镇江市是全国唯一同时开展专利质押融资示范和专利保险示范的城市。


  根据《通知》要求,省知识产权局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各试点示范地区工作深入有序开展。各试点示范地区要按照上报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条件保障,加快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模式,确保试点示范工作取得实效。试点示范时间自2016年8月起,为期3年。


  专利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是当前知识产权金融的主要产品,对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起到了重要积极作用。近年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率先与交通银行、江苏银行、工商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不断加大专利权质押融资力度,推动与“苏科贷”优势互补,与人保公司合作创新保险新产品,有力支撑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2015年,全省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超过30亿元,累计签约保单超过800余项、投保金额超过5000万元。


  知识产权金融“谋划在省、落实在市”,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专利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在地市层面的试点示范,通过出台相应扶持政策,建立规范流程体系,有效减少了企业成本负担。本次新增6个城市承担国家试点示范工作,既为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的深化提升创造了有益机遇,也对在经济新常态下,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功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