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发展】海陵区引导专业社会组织参与心理健康矫治

21.07.2017  00:03

今年以来,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心理学社会组织参与开展司法行政工作。7月份,该局与市心理学会召开心理矫治研讨会,紧紧围绕省司法厅“四个全覆盖”建设要求,认真协商并确定新一轮合作项目和目标,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更广泛地将心理健康矫治工作引入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范畴,共同签定“心理调适社区矫正教育研究暨公共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吸收市心理学会参与司法行政职能的优化拓展,提升和改进为普通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质量。经双方一致协商,重新梳理和确定了年度心理矫治工作目标,明确市心理学会主要从事6项工作:一是负责设计心理调适工作程序和文书;二是每月6日、26日到区矫正中心提供重点对象辅导转化;三是在“3.8”妇女节、“5.4”青年节及政治敏感时期开展团体辅导;四是帮助联创共建社区建立心理工作室;五是为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过程中有心理不健康倾向的来访群众,以及有心理健康服务需求的来访群众提供心理咨询和简单的心理治疗服务;六是帮助进行心理调适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