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垦与淮安纪检机关共建廉洁消除驻地企业监督"盲区"

28.02.2017  17:07

        23日,省农垦集团与淮安市纪委签订垦地廉洁共建协议,推动和督促农垦集团在淮企业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把违规违纪和腐败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省属国企与地方纪检机关签订共建协议,在省内尚属首例,对加强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有益探索。

        省农垦集团在淮安拥有4家农场、1个直属单位和2家参股企业,职工1万多名,其中党员近3000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权在集团,党组织关系大多数却是属地管理,干部管理和党内监督容易出现交叉和‘盲区’,驻地企业纪检干部监督执纪水平也有待提升。”省农垦集团纪委书记章朝阳介绍,垦地共建协作有利于构建常态化监督机制,实现无缝衔接。

        按照共建协议,淮安市纪委将指导驻地企业开展廉洁教育,收到有关驻地企业党员干部信访举报后按规定及时通报省农垦纪委,指导驻地企业加强基建工程、招投标、内部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管理,帮助驻地企业开展纪律审查、审理,在实践中锻炼驻地企业纪检干部。省农垦纪委发现涉及地方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线索后按有关规定及时通报淮安市纪委,强化信访处理、线索处置等方面协作配合。双方确定,在国营白马湖农场创建淮安市廉洁文化示范点。

        “省属国企是推动地方发展的重要力量,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需要驻地企业和地方纪检机关共同努力。”淮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晓雷表示,共建协作将有效打破垂管部门与地方纪检机关监督的信息孤岛,为抓早抓小、挺纪在前提供支撑和保障。省农垦集团还与南通、盐城、连云港纪检机关达成共建意向,推动驻地企业更好发展。 (黄 伟)

  来源: 新华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