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署知识产权高层次合作会商议定书

17.06.2016  10:42

  6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省政府联合召开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建设启动会,省长石泰峰、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出席并签署知识产权高层次合作会商议定书。这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知识产权战略,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举措。副省长张敬华、省法院院长许前飞、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出席,省政府秘书长王奇主持。


  石泰峰感谢国家知识产权局长期以来对江苏工作给予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他说,当前全省上下正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的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一中心、一基地”建设。知识产权制度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基本制度,强化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对我省产业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支撑引领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我省确定为全国首批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能力,加快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更实举措构建创新发展生态体系,更大力度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更加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综合改革,使知识产权工作更加有效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繁荣发展知识产权事业、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作出积极贡献。


  申长雨充分肯定近年来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知识产权工作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许多工作都走在全国前列,发挥了重要的先导引领作用。当前,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面临难得机遇,希望双方认真落实合作会商各项工作,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知识产权保护效果、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及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扎实推进江苏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江苏作为先行先试地区,要继续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探索经验、提供支撑。


  当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政府还举行了《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政策宣讲会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