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组织开展主要领导干部“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7.03.2015  21:12

  3月中旬,海安县审计局组织对区镇、部门贯彻落实去年5月在全县全面推行的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即不直接分管干部、财务、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重点检查各区镇、部门是否建立“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分工是否按照“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的要求重新调整,是否建立并落实领导组集体审批制度,是否制定出台财务报销分层审查批准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制度。通过审计调查,进一步突出主要领导的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运行的监督,从而推动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约束机制,从制度和机制上预防腐败,逐步提升全县惩防体系建设水平。
  海安县共有10个区镇、90个部门,目前,已对6个区镇开展了审计调查,其他区镇、部门审计调查正在按照方案有序推进。(吴玲)